問題詳情

25 關於行政機關與人民締結互負給付義務之行政契約,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契約中應約定人民給付之目的
(B)契約之締結應以書面為之
(C)人民之給付與行政機關之給付未相當者,該契約無效
(D)人民之給付不限於行政機關之特定用途

參考答案

用户評論

李儒儒(三榜達成)】評論

第 137 條行政機關與人民締結行政契約,...

popo】評論

(A)契約中應約定人民給付之目的★★★★★...

emmy110169】評論

行政程序法143代替行政處分之行政契約,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無效︰一、與其內容相同之行政處分為無效者。二、與其內容相同之行政處分,有得撤銷之違法原因,並為締約雙方所明知者。三、締結之和解契約,未符合第一百三十六條之規定者。四、締結之雙務契約,未符合第一百三十七條之規定者。136 (無效)行政機關對於行政處分所依據之事實或法律關係,經依職權調查仍不能確定者,為有效達成行政目的,並解決爭執,得與人民和解,締結行政契約,以代替行政處分。137(無效)行政機關與人民締結行政契約,互負給付義務者,應符合下列各款之規定︰一、契約中應約定人民給付之特定用途。二、人民之給付有助於行政機關執行其職務。三、人民之給付與...

幻金天騎之尋找神秘的呼喚者】評論

關於行政機關與人民締結互負給付義務之行政契約,下列敘述何者錯誤?D(A)契約中應約定人民給付之目的 ->O(B)契約之締結應以書面為之 ->O(C)人民之給付與行政機關之給付未相當者,該契約無效 ->O(D)人民之給付不限於行政機關之特定用途-〉X,限PS:參行政程序法第136。137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