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jasisme6000】點評問題和點評內容

【評論主題】46. 下列何者,不屬於考試院之權限範圍?(A)公務員之銓敘(B)公務員之任免(C)公務員之懲戒(D)公務員之考績

【評論內容】公務員之懲戒-司法院之權限憲法第77條規定,司法院為國家最.....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45. 遺囑自何時生效?(A)立遺囑時(B)遺囑人死亡時(C)繼承人發現遺囑時(D)遺囑開視時

【評論內容】民法 第 1199 條遺.....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37. 有關於程序法與實體法的敘述,下列何者有誤?(A)家事事件法是程序法(B)消費者保護法是程序法(C)民法是實體法(D)勞動基準法是實體法

【評論內容】簡答如下:探討實體法與程序法時,可將實體法泛指為規範權利義務的法律、而程序法則是規範當事人實現上述法律所需履行的必要程序和方法。依照法律的性質,不難分辨之,例如民法、刑法、消費者保護法等,其內容皆在規範人民何時得享受權利以及何時需履行義務、以及違反義務時所需面臨的處罰或賠償問題、性質上係屬於實體法;相反的!例如民事訴訟法、刑事訴訟法、強制執行法、行政執行法以及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等,其內容則在規定;當事人欲實現上述實體法的效果時、其所需踐履的法.....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31. 孫先生向蔡太太租房子,租約十年,並已經過公證。後來蔡太太在第四年將房子賣給黃小姐,此時租賃契約之效力為何?(A)效力未定(B)無效(C)對於黃小姐不生效力(D)對於黃小姐仍繼續存在

【評論內容】買賣不破租賃原則民法第四百二十五條之一:「出租人於租賃物交付後,承租人占有中,縱將其所有權讓與第三人,其租賃契約,對於受讓人仍繼續存在。前項規定,於未經公證之不動產租賃契約,其期限逾五年或未定期限者,不適用之。」此條規定是基於維持租賃契約之安定性及保障承租人.....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30. 商品或服務具有危害消費者生命、身體、健康、財產之可能者,依消費者保護法之規定,下列何者正確?(A)應禁止販賣(B)企業經營者無論其有否過失,皆應負責(C)應於明顯處為警告標示及緊急處理危險之方

【評論內容】消費者保護法 第7條從事設計、生產、製造商品或提供服務之企業經營者,於提供商品流通進入市場,或提供服務時,應確保該商品或服務,符合當時科技或專業水準可合理期待之安全性。商品或服務具有危害消費者生.....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49. 行政訴訟法第 185 條第 1 項規定,當事人兩造無正當理由不到場,視為合意停止訴訟程序, 如於幾個月內不續行訴訟,視為撤回訴訟?(A)四個月(B)三個月(C)二個月(D)一個月

【評論內容】行政訴訟法第 185 條當事人兩造無正當理由遲誤言詞辯論期日,除有礙公益之維護者外,視為合意停.....

【評論主題】46. 下列何者,不屬於考試院之權限範圍?(A)公務員之銓敘(B)公務員之任免(C)公務員之懲戒(D)公務員之考績

【評論內容】公務員之懲戒-司法院之權限憲法第77條規定,司法院為國家最.....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45. 遺囑自何時生效?(A)立遺囑時(B)遺囑人死亡時(C)繼承人發現遺囑時(D)遺囑開視時

【評論內容】民法 第 1199 條遺.....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44. 關於交通裁決事件之訴訟,應由哪個機關為第一審審理機關?(A)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B)高等法院行政訴訟庭(C)高等行政法院(D)地方行政法院

【評論內容】行政訴訟法第 237-2 條交通裁決事件,得由原告住所地.....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43. 下列何者屬於刑罰種類?(A)罰金(B)罰鍰(C)沒入(D)拘留

【評論內容】刑法 第33條主刑之種類如下:一、死刑。二、無期徒刑。三、有期徒刑:二月以上十五年以下。但遇有加減時,得減至二月未滿,    或加至二十年。四、拘役:一日以上,六十日未滿。但遇有加重時,得加至一百二十日。五.....

【評論主題】37. 有關於程序法與實體法的敘述,下列何者有誤?(A)家事事件法是程序法(B)消費者保護法是程序法(C)民法是實體法(D)勞動基準法是實體法

【評論內容】簡答如下:探討實體法與程序法時,可將實體法泛指為規範權利義務的法律、而程序法則是規範當事人實現上述法律所需履行的必要程序和方法。依照法律的性質,不難分辨之,例如民法、刑法、消費者保護法等,其內容皆在規範人民何時得享受權利以及何時需履行義務、以及違反義務時所需面臨的處罰或賠償問題、性質上係屬於實體法;相反的!例如民事訴訟法、刑事訴訟法、強制執行法、行政執行法以及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等,其內容則在規定;當事人欲實現上述實體法的效果時、其所需踐履的法.....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36. 債權人對於債務人或第三人移轉占有而供其債權擔保之動產,得就該動產賣得價金優先受償之權。此權利為下列何者?(A)抵押權(B)典權(C)質權(D)留置權

【評論內容】動産質權:依據民法第884條之規定,稱動產質權者,謂債權人對於債務人或第三人移轉占有而供其債權擔保之動產,得就該動產賣得價金優先受償之權。債務人或第三人爲出質人,債權人爲質權人,移交的動産爲質物。質權與設定抵押權的效果一樣,差別在於質權是在動產上設定擔保(例如:你和銀行貸款,銀行就可以在你的車子上設定質權,如果你到期沒還清,銀行就可以申請拍賣你的車子).....

【評論主題】33. 中央主管機關為預防消費糾紛,保護消費者權益,促進定型化契約之公平化,選擇特定行業,擬訂其定型化契約應記載或不得記載事項,報請行政院核定後公告之。違反該等定型化契約條款者,效力如何?(A)無效(

【評論內容】消費者保護法 第17條中央主管機關為預防消費糾紛,保護消費者權益,促進定型化契約之公平化,得選擇特定行業,擬訂其定型化契約應記載或不得記載事項,報請行政院核定後公告之。前項應記載事項,依契約之性質及目的,其內容得包括:一、契約之重要權利義務事項。二、違反契約之法律效果。三、預付型交易之履約擔保。四、契約之解除權、終止權及其法律效果。五、其他與契約履行有關之事項。第一項不得記載事項,依契約之性質及.....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31. 孫先生向蔡太太租房子,租約十年,並已經過公證。後來蔡太太在第四年將房子賣給黃小姐,此時租賃契約之效力為何?(A)效力未定(B)無效(C)對於黃小姐不生效力(D)對於黃小姐仍繼續存在

【評論內容】買賣不破租賃原則民法第四百二十五條之一:「出租人於租賃物交付後,承租人占有中,縱將其所有權讓與第三人,其租賃契約,對於受讓人仍繼續存在。前項規定,於未經公證之不動產租賃契約,其期限逾五年或未定期限者,不適用之。」此條規定是基於維持租賃契約之安定性及保障承租人.....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30. 商品或服務具有危害消費者生命、身體、健康、財產之可能者,依消費者保護法之規定,下列何者正確?(A)應禁止販賣(B)企業經營者無論其有否過失,皆應負責(C)應於明顯處為警告標示及緊急處理危險之方

【評論內容】消費者保護法 第7條從事設計、生產、製造商品或提供服務之企業經營者,於提供商品流通進入市場,或提供服務時,應確保該商品或服務,符合當時科技或專業水準可合理期待之安全性。商品或服務具有危害消費者生.....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40. Scientists ____________that smoking reduces life expectancy by around 12 years on average.(A) re

【評論內容】

科學家認為,吸煙會使平均壽命縮短12年左右。

(A) recommended -推薦

(B) settled -解決

(C) involved -參與

(D) estimated -估計 

【評論主題】37. To avoid cheating, students are not allowed to bring any electronic devices into the examrooms u

【評論內容】(A) circumstances -情況

(B) ingredients -成分

(C) relationships -關係

(D) imaginations -想像力

【評論主題】32.孟子曰:「以不忍人之心,行不忍人之政,治天下可運之掌上。」該一「不忍人之心」就是:(A)惻隱之心 (B)羞惡之心 (C)是非之心 (D)辭讓之心

【評論內容】

孟子曰:「人皆有不忍人之心。先王有不忍人之心,斯有不忍之政矣。以不忍人之心,行不忍人之政,治天下可運之掌上。」

孟子說:「每個人都有同情心。古代的英明君子有同情心,於是有仁政。憑著同情心,實施仁政,治理天下就好像在手掌上運轉小物件一樣 (指非常容易)。」

來源:http://konedreamhouse.blogspot.tw/2014/02/blog-post_15.html

【評論主題】26.下列「」內的字詞,何者未使用「諧音」修辭?(A)選用安全無負擔的橄欖油,是健康新「煮」張。(B)喬喬到埃及旅行,自嘲要過兩週的「非」人生活。(C)每天運動並控制飲食,才能夠享「瘦」人生。(D)各

【評論內容】

(A)選用安全無負擔的橄欖油,是健康新「煮」張。 -「主」張

(B)喬喬到埃及旅行,自嘲要過兩週的「非」人生活。 (C)每天運動並控制飲食,才能夠享「瘦」人生。 -享「受」人生(D)各地農會總幹事選舉,常鬧得「賄」聲「賄」影。-「繪」聲「繪」影

【評論主題】16.「既東『封』鄭,又欲肆其西『封』。」兩個「封」字詞性分別是:(A)動詞,動詞 (B)名詞,名詞 (C)動詞,名詞 (D)名詞,動詞

【評論內容】

既東『封』鄭

為動詞,侵略

又欲肆其西『封』

為名詞,土地 

【評論主題】15.「四大奇書」與「六才子書」均有收錄的著作是哪一本?(A)西遊記 (B)水滸傳 (C)紅樓夢 (D)三國演義

【評論內容】

四大奇書

《水滸傳》、《三國演義》、《金瓶梅》、《西遊記》

六才子書

六才子書是由明末清初金聖歎(1608年—1661年)所評定。

第一才子書:莊子所著《莊子》子書

第二才子書:屈原所著《離騷》辭賦(楚辭)

第三才子書:司馬遷所著《史記》史書

第四才子書:杜甫的《杜甫詩》詩

第五才子書:施耐庵所著《水滸傳》,原書一百回,刪定為七十回。小說

第六才子書:王實甫所編《西廂記》 戲曲

【評論主題】49. 行政訴訟法第 185 條第 1 項規定,當事人兩造無正當理由不到場,視為合意停止訴訟程序, 如於幾個月內不續行訴訟,視為撤回訴訟?(A)四個月(B)三個月(C)二個月(D)一個月

【評論內容】

行政訴訟法

第 185 條

當事人兩造無正當理由遲誤言詞辯論期日,除有礙公益之維護者外,視為

合意停止訴訟程序。如於四個月內不續行訴訟者,視為撤回其訴。但行政

法院認有必要時,得依職權續行訴訟。

【評論主題】46. 下列何者,不屬於考試院之權限範圍?(A)公務員之銓敘(B)公務員之任免(C)公務員之懲戒(D)公務員之考績

【評論內容】

公務員之懲戒-司法院之權限

憲法第77條規定,司法院為國家最高司法機關,掌理民事、刑事、行政訴訟之審判及公務員之懲戒。

【評論主題】45. 遺囑自何時生效?(A)立遺囑時(B)遺囑人死亡時(C)繼承人發現遺囑時(D)遺囑開視時

【評論內容】

民法

第 1199 條

遺囑自遺囑人死亡時發生效力。

【評論主題】44. 關於交通裁決事件之訴訟,應由哪個機關為第一審審理機關?(A)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B)高等法院行政訴訟庭(C)高等行政法院(D)地方行政法院

【評論內容】

行政訴訟法

第 237-2 條

交通裁決事件,得由原告住所地、居所地、所在地或違規行為地之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管轄。

【評論主題】43. 下列何者屬於刑罰種類?(A)罰金(B)罰鍰(C)沒入(D)拘留

【評論內容】

刑法 第33條

主刑之種類如下:

一、死刑。

二、無期徒刑。

三、有期徒刑:二月以上十五年以下。但遇有加減時,得減至二月未滿,

    或加至二十年。

四、拘役:一日以上,六十日未滿。但遇有加重時,得加至一百二十日。

五、罰金:新臺幣一千元以上,以百元計算之。

刑法 第36條

從刑為褫奪公權。

褫奪公權者,褫奪下列資格:

一、為公務員之資格。

二、為公職候選人之資格。

(B)罰鍰- 行政罰

(C)沒入- 行政罰

(D)拘留- 行政秩序罰

【評論主題】38. 甲死亡,乙、丙、丁三人為甲之繼承人,試問在三人分割甲之遺產前,在遺產上形成之法律關 係 為 ? (A)區分所有(B)分別共有(C)公同共有(D)準共有

【評論內容】

民法第1151條

繼承人有數人時,在分割遺產前,各繼承人對於遺產全部為公同共有。

【評論主題】37. 有關於程序法與實體法的敘述,下列何者有誤?(A)家事事件法是程序法(B)消費者保護法是程序法(C)民法是實體法(D)勞動基準法是實體法

【評論內容】

簡答如下:探討實體法與程序法時,可將實體法泛指為規範權利義務的法律、而程序法則是規範當事人實現上述法律所需履行的必要程序和方法。依照法律的性質,不難分辨之,例如民法、刑法、消費者保護法等,其內容皆在規範人民何時得享受權利以及何時需履行義務、以及違反義務時所需面臨的處罰或賠償問題、性質上係屬於實體法;相反的!例如民事訴訟法、刑事訴訟法、強制執行法、行政執行法以及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等,其內容則在規定;當事人欲實現上述實體法的效果時、其所需踐履的法定必要程序!有些法律不難從法律的名稱分辨出其係屬實體法或程序法,例如××執行法,××訴訟法等,很容易看得出是屬於程序法的一種,惟若如題意中所列之「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以及「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則需視其法律性質來加以判斷,因其內容規定的大都是「程序」或是「何時適用」、而本身卻鮮少有具體權利義務的規定,故應屬程序法殆無疑義。

來源:https://tw.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20729000016KK02999

【評論主題】36. 債權人對於債務人或第三人移轉占有而供其債權擔保之動產,得就該動產賣得價金優先受償之權。此權利為下列何者?(A)抵押權(B)典權(C)質權(D)留置權

【評論內容】

動産質權:依據民法第884條之規定,稱動產質權者,謂債權人對於債務人或第三人移轉占有而供其債權擔保之動產,得就該動產賣得價金優先受償之權。債務人或第三人爲出質人,債權人爲質權人,移交的動産爲質物。質權與設定抵押權的效果一樣,差別在於質權是在動產上設定擔保(例如:你和銀行貸款,銀行就可以在你的車子上設定質權,如果你到期沒還清,銀行就可以申請拍賣你的車子);而抵押權則是在不動產上設定擔保(例如:你和銀行貸款買房子,銀行就可以在你的房子上設定抵押權,如果你到期沒還清,銀行就可以申請拍賣你的房子)。

來源:http://blog.xuite.net/andwer1972/twblog/127803387-%E8%B3%AA%E6%AC%8A%E6%98%AF%E4%BB%80%E9%BA%BC%EF%BC%9F

【評論主題】33. 中央主管機關為預防消費糾紛,保護消費者權益,促進定型化契約之公平化,選擇特定行業,擬訂其定型化契約應記載或不得記載事項,報請行政院核定後公告之。違反該等定型化契約條款者,效力如何?(A)無效(

【評論內容】

消費者保護法 第17條

中央主管機關為預防消費糾紛,保護消費者權益,促進定型化契約之公平

化,得選擇特定行業,擬訂其定型化契約應記載或不得記載事項,報請行

政院核定後公告之。

前項應記載事項,依契約之性質及目的,其內容得包括:

一、契約之重要權利義務事項。

二、違反契約之法律效果。

三、預付型交易之履約擔保。

四、契約之解除權、終止權及其法律效果。

五、其他與契約履行有關之事項。

第一項不得記載事項,依契約之性質及目的,其內容得包括:

一、企業經營者保留契約內容或期限之變更權或解釋權。

二、限制或免除企業經營者之義務或責任。

三、限制或剝奪消費者行使權利,加重消費者之義務或責任。

四、其他對消費者顯失公平事項。

違反第一項公...

【評論主題】31. 孫先生向蔡太太租房子,租約十年,並已經過公證。後來蔡太太在第四年將房子賣給黃小姐,此時租賃契約之效力為何?(A)效力未定(B)無效(C)對於黃小姐不生效力(D)對於黃小姐仍繼續存在

【評論內容】

買賣不破租賃原則

民法第四百二十五條之一:「出租人於租賃物交付後,承租人占有中,縱將其所有權讓與第三人,其租賃契約,對於受讓人仍繼續存在。前項規定,於未經公證之不動產租賃契約,其期限逾五年或未定期限者,不適用之。」此條規定是基於維持租賃契約之安定性及保障承租人之權益,出租人於租賃物交付後,縱將租賃物所有權讓與第三人或設定用益物權予他人致妨礙承租人之使用收益時,承租人仍得以原租賃契約對抗第三人,亦即租賃契約具有物權的效力。

來源:http://rclaw.com.tw/SwTextDetail.asp?Gid=5125

【評論主題】30. 商品或服務具有危害消費者生命、身體、健康、財產之可能者,依消費者保護法之規定,下列何者正確?(A)應禁止販賣(B)企業經營者無論其有否過失,皆應負責(C)應於明顯處為警告標示及緊急處理危險之方

【評論內容】

消費者保護法 第7條

從事設計、生產、製造商品或提供服務之企業經營者,於提供商品流通進

入市場,或提供服務時,應確保該商品或服務,符合當時科技或專業水準

可合理期待之安全性。

商品或服務具有危害消費者生命、身體、健康、財產之可能者,應於明顯

處為警告標示及緊急處理危險之方法。

企業經營者違反前二項規定,致生損害於消費者或第三人時,應負連帶賠

償責任。但企業經營者能證明其無過失者,法院得減輕其賠償責任。

【評論主題】31 甲受乙脅迫將 A 花瓶贈與丙,就甲、丙間之贈與契約,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以丙明知有脅迫情事時,甲始得撤銷與丙之贈與契約(B)不論丙是否知情,甲均可主張撤銷與丙之贈與契約(C)以丙自為脅迫行為

【評論內容】

民法 第 92 條

因被詐欺或被脅迫而為意思表示者,表意人得撤銷其意思表示。

但詐欺係由第三人所為者,以相對人明知其事實或可得而知者為限,始得撤銷之。

被詐欺而為之意思表示,其撤銷不得以之對抗善意第三人。

上述皆為因詐欺,因此反面推論,被脅迫而為之意思表示,其撤銷得以之對抗第三人

【評論主題】30 關於民事訴訟法第三審,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訴訟標的金額須達新臺幣 100 萬元者始可上訴第三審(B)第三審是事實審兼法律審(C)第三審係強制律師代理(D)第三審之律師酬金因非繳入法院,因此不

【評論內容】

謝謝樓下各位更正

(A)訴訟標的金額須達新臺幣 100 萬元者始可上訴第三審 -第二審

民事訴訟法第466條

對於財產權訴訟之第二審判決,如因上訴所得受之利益,不逾新台幣一百萬元者,不得上訴。

對於第四百二十七條訴訟,如依通常訴訟程序所為之第二審判決,仍得上訴於第三審法院。其因上訴所得受之利益不逾新台幣一百萬元者,適用前項規定。

前二項所定數額,司法院得因情勢需要,以命令減至新台幣五十萬元,或增至一百五十萬元。

計算上訴利益,準用關於計算訴訟標的價額之規定

(B)第三審是事實審兼法律審 -第三審是法律審

民事訴訟法第476條

第三審法院,應以原判決確定之事實為判決基礎。

言詞辯論筆錄記載當事人陳述之事實,第三審法院得斟酌之。

以違背...

【評論主題】23 立法院提出之總統彈劾案件,經司法院大法官組成憲法法庭審理後,若認為彈劾案成立,應以何種形式作成決定?(A)判決 (B)裁定 (C)解釋 (D)行政處分

【評論內容】

憲法增修條文第二條

立法院提出總統、副總統彈劾案,聲請司法院大法官審理,經憲法法庭判決成立時,被彈劾人應即解職。

 

【評論主題】22 審計長為下列何機關之人員?(A)總統府 (B)行政院 (C)立法院 (D)監察院

【評論內容】

監察院依憲法第104條規定設審計長,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

【評論主題】47 有關行政訴訟之撤銷訴訟提起期間,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原則上應於訴願決定書送達後二個月之不變期間內為之(B)訴願人以外之利害關係人知悉在後者,自知悉時起算,但自訴願決定書送達後,已逾五年者,不

【評論內容】

謝謝2F提醒

行政訴訟法第106條

第四條及第五條訴訟之提起,除本法別有規定外,應於訴願決定書送達後

二個月之不變期間內為之。但訴願人以外之利害關係人知悉在後者,自知

悉時起算。

第四條及第五條之訴訟,自訴願決定書送達後,已逾三年者,不得提起。

不經訴願程序即得提起第四條或第五條第二項之訴訟者,應於行政處分達

到或公告後二個月之不變期間內為之。

不經訴願程序即得提起第五條第一項之訴訟者,於應作為期間屆滿後,始

得為之。但於期間屆滿後,已逾三年者,不得提起。

【評論主題】34 依行政罰法,對於下列何者之違反行政法之行為得減輕其處罰?(A)成立未滿一年的公司(B)剛滿十七歲之天才學生(C)成績多不及格之十九歲大學生(D)瘖啞人

【評論內容】

行政罰法 第9條

未滿十四歲人之行為,不予處罰。

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人之行為,得減輕處罰。

行為時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辨識其行為違法或欠缺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者,不予處罰。

行為時因前項之原因,致其辨識行為違法或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顯著減低者,得減輕處罰。

前二項規定,於因故意或過失自行招致者,不適用之。

【評論主題】32 有關「行政契約當事人之一方為人民者」,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行政機關得依書面約定之方式,為必要之指導或協助(B)行政機關不得提供任何指導,因有圖利之嫌(C)行政機關得提供指導,但應報請所屬上級

【評論內容】

行政程序法 第144條

行政契約當事人之一方為人民者,行政機關得就相對人契約之履行,依書

面約定之方式,為必要之指導或協助。

【評論主題】22 為送達時,於應送達處所不獲會晤應受送達人時,得將文書付與有辨別事理能力之同居人、受雇人或應送達處所之接收郵件人員。若得付與之人員無正當理由拒絕收領文書時,得將文書留置於何處,以為送達?(A)自治

【評論內容】

行政程序法

第 73 條

  於應送達處所不獲會晤應受送達人時,得將文書付與有辨別事理能力之同居人、受雇人或應送達處所之接收郵件人員。

  前項規定於前項人員與應受送達人在該行政程序上利害關係相反者,不適用之。

  應受送達人或其同居人、受雇人、接收郵件人員無正當理由拒絕收領文書時,得將文書留置於應送達處所,以為送達。

【評論主題】21 有關聽證主持人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A)行政機關首長須修習一定法律科目方得任聽證主持人(B)聽證主持人應於聽證開始時說明其任聽證主持人之資格(C)非現職公務員不得擔任聽證主持人(D)聽證主持人

【評論內容】

行政程序法 第62條

主持人應本中立公正之立場,主持聽證。

主持人於聽證時,得行使下列職權︰

一、就事實或法律問題,詢問當事人、其他到場人,或促其提出

    證據。

二、依職權或當事人之申請,委託相關機關為必要之調查。

三、通知證人或鑑定人到場。

四、依職權或申請,通知或允許利害關係人參加聽證。

五、許可當事人及其他到場人之發問或發言。

六、為避免延滯程序之進行,禁止當事人或其他到場之人發言;有妨礙聽

    證程序而情節重大者,並得命其退場。

七、當事人一部或全部無故缺席者,逕行開始、延期或終結聽證。

八、當事人曾於預備聽證中提出有關文書者,得以其所載內容視為陳述。

九、認為有必要時,於聽證期日結束前,決定繼續聽證之期日...

【評論主題】16 公務員在行政程序中,除基於職務上之必要外,不得與當事人或代表其利益之人為行政程序外之接觸,若有此等接觸,有關公務員依法應如何處置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A)公務員須向法務部廉政署報告(B)公務員

【評論內容】

行政程序法 第47條

公務員在行政程序中,除基於職務上之必要外,不得與當事人或代表其利

益之人為行政程序外之接觸。

公務員與當事人或代表其利益之人為行政程序外之接觸時,應將所有往來

之書面文件附卷,並對其他當事人公開。

前項接觸非以書面為之者,應作成書面紀錄,載明接觸對象、時間、地點

及內容。

【評論主題】15 有關行政法人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A)目前尚無規範行政法人之專法,而是分散在各別行政法律當中(B)為追求更高的民主正當性,行政法人係直接由立法院中個別委員會監督(C)行政法人法公布施行後,仍應

【評論內容】

(A)目前尚無規範行政法人之專法,而是分散在各別行政法律當中 -有行政法人法

(B)為追求更高的民主正當性,行政法人係直接由立法院中個別委員會監督- 

行政法人法 第16條

監督機關應邀集有關機關代表、學者專家及社會公正人士,辦理行政法人之績效評鑑。

(D)行政法人進用之人員不具公務人員身分,其僱傭契約完全適用契約自由原則 

行政法人法 第20條

行政法人進用之人員,依其人事管理規章辦理,不具公務人員身分,其權

利義務關係,應於契約中明定。

董(理)事、監事之配偶及其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不得擔任行政法人

總務、會計及人事職務。

董(理)事長或首長,不得進用其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擔任行

政法人職務。

【評論主題】14 行政機關為發揮共同一體之行政機能,應於其權限範圍內互相協助。有關此等互相協助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A)請求協助,應一律以書面為之(B)提供協助將嚴重妨害其自身職務之執行者,應拒絕協助(C)被請

【評論內容】

行政程序法 第19條

行政機關為發揮共同一體之行政機能,應於其權限範圍內互相協助。

行政機關執行職務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向無隸屬關係之其他機關請

求協助︰

一、因法律上之原因,不能獨自執行職務者。

二、因人員、設備不足等事實上之原因,不能獨自執行職務者。

三、執行職務所必要認定之事實,不能獨自調查者。

四、執行職務所必要之文書或其他資料,為被請求機關所持有者。

五、由被請求機關協助執行,顯較經濟者。

六、其他職務上有正當理由須請求協助者。

前項請求,除緊急情形外,應以書面為之。

被請求機關於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拒絕之︰

一、協助之行為,非其權限範圍或依法不得為之者。

二、如提供協助,將嚴重妨害其自身職務之執行者。

被請...

【評論主題】11 有關行政機關管轄權爭議之解決方式,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原則上由受理在先之機關管轄(B)不能分受理之先後者,則共同管轄(C)不能分受理之先後,又無法解決管轄爭議時,由共同上級機關指定管轄涉及中

【評論內容】

行政程序法 第13條

同一事件,數行政機關依前二條之規定均有管轄權者,(A)由受理在先之機關

管轄,(B)不能分別受理之先後者,由各該機關協議定之,(C)不能協議或有統一

管轄之必要時,由其共同上級機關指定管轄。無共同上級機關時,由各該

上級機關協議定之。

前項機關於必要之情形時,應為必要之職務行為,並即通知其他機關。

行政程序法 第14條

數行政機關於管轄權有爭議時,由其共同上級機關決定之,無共同上級機

關時,由各該上級機關協議定之。

前項情形,人民就其依法規申請之事件,得向共同上級機關申請指定管轄

,無共同上級機關者,得向各該上級機關之一為之。受理申請之機關應自

請求到達之日起十日內決定之。

在前二項情形未經決定前,如有導致國...

【評論主題】23 梁.陶弘景〈詔問山中何所有賦詩以答〉:「山中何所有,嶺上多白雲。只可自怡悅,不堪持寄君。」從詩中可以推知陶弘景可能是一位:(A)商賈 (B)隱士 (C)俠客 (D)漁夫

【評論內容】

梁武帝(一說齊高帝)曾經下詔問陶弘景“山中何所有?”言下之意是說山中什麼也沒有,還不如出來作官,也就什麼都有了。陶弘景寫了“詔問山中何所有賦詩以答”:“山中有什麼呢?山嶺上有許多白雲。可惜白雲只能供我自己賞心悅目,卻不好用手捧來寄送給你啊!”巧妙地表示了自己不願出山作官,不屑與時人為伍的高雅志向。此詩順口道來,語言平淡卻內蘊深厚。從此,後世的詩詞文章中便把白雲和隱者更加緊密地聯繫起來。白雲行蹤飄忽,來去無跡,自由自在,無所掛礙,正像飄逸不群的隱士一樣。 

引用自https://tw.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50526000011KK02940

【評論主題】250.下列各組「 」中的字音,何者兩兩相同? (A)依「偎」/「猥」瑣 (B)在水之「濱」/「嬪」妃 (C)水中 「沚」/岸「芷」汀蘭 (D)山「僧」遊客/面目可「憎」

【評論內容】

(A)依「偎」/「猥」瑣             ㄨㄟ/ㄨㄟˇ(B)在水之「濱」/「嬪」妃   ㄅ一ㄣ/ㄆ一ㄣˊ(C)水中 「沚」/岸「芷」汀蘭 ㄓˇ(D)山「僧」遊客/面目可「憎」 ㄙㄥ/ㄗㄥ

【評論主題】228.下列「 」內的讀音,何者兩兩相同? (A)「彌」留/消「弭」 (B)「濛」濛亮/「朦」朧 (C)「撩」開簾布/清楚明「瞭」 (D)脈「搏」/綁「縛」。

【評論內容】

(A)「彌」留/消「弭」  ㄇ一ˊ/ㄇ一ˇ(B)「濛」濛亮/「朦」朧 ㄇㄥˊ

(C)「撩」開簾布/清楚明「瞭」 ㄌㄧㄠˊ/ ㄌㄧㄠˇ

(D)脈「搏」/綁「縛」。ㄅㄛˊ/ㄈㄨˊ

【評論主題】【題組】47 (A)argued(B) exchanged  (C)supported   (D)invited

【評論內容】

(A)argued-爭論(B) exchanged- 交換(C)supported-支持 (D)invited-邀請

exchanged their vows-交換誓言

【評論主題】46 題至第 50 題為題組I attended my 43 year-old uncle’s wedding last Sunday afternoon. It was not a 46

【評論內容】

(A)proper -正確 合適(B)modern -摩登 現代 (C)traditional -傳統  (D)fancy-花式

【評論主題】53.審計長應於行政院提出決算後幾個月內,依法完成其審核,並提出審核報告於立法院?(A)一(B)二(C)三(D)四

【評論內容】

中華民國憲法

第105條-審計長應於行政院提出決算後三個月內,依法完成其審核,並提出審核報

告於立法院。

【評論主題】八、人體如果不慎吞食痢疾阿米巴(Entamoeba histolytica)的囊體(cyst)後:【題組】⑴ 致病與否是受到那些因素的調控?(7 分)

【評論內容】

路徑-目標理論認為,領導者的工作是利用結構、支持和報酬,建立有助於員工實現組織目標的工作路徑。這裡涉及到兩個主要概念:建立目標方向;改善通向目標的路徑以確保目標實現。其內容包括以下五個方面:

  (1)領導過程。路徑—目標的領導過程如下:領導者確認員工的需要,提供合適的目標,通過明確期望與目標的關係,將實現目標與報酬聯繫起來;消除績效的障礙,並且給予員工一定的指導。該過程的期望結果包括工作滿意、認可領導和更強的動機。這些將在有效的績效和目標實現中得到反映。

  (2)目標設置。目標設置是取得成功績效的標的,它可以用來檢測個體和群體完成績效標準的情況。群體成員需要感覺到他們的目標是有價值的,並且可以在現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