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考高分上岸^^】評論
27 下列關於民事訴訟上和解,何者錯誤?(A)土地疆界糾紛之訴訟,得成立訴訟上和解法院很喜歡和解喔,基本上一般民事訴訟都可以和解,家事訴訟跟非告訴乃論之刑事訴訟就有不能和解之例外了。你想想,你跟你鄰居因土地吵架鬧上法院,後來想開了不想吵了,法官也不會拿著法槌逼你繼續吵,對吧。(B)法院調解成立者,與訴訟上和解有同一之效力民訴416條:調解經當事人合意而成立;調解成立者,與訴訟上和解有同一之效力。(C)當事人就未聲明之事項成立和解者,不得為執行名義民訴380-1當事人就未聲明之事項或第三人參加和解成立者,得為執行名義。舉例來說呢A借你車子不還你起訴A時只聲明A應返還所借用之車輛而在訴中你們試圖和解此時你更要求A應該賠你2000元若A同意賠你,和解成立時縱使最初你起訴時沒說你要2000日後A不給你2000元時你仍可依照此和解約定來要求強.....看完整詳解
【whappy501】評論
(C)當事人就未聲明之事項成立和解★,...
【Janet810】評論
覺得初考高分上岸^^大大的解釋很白話、觀念清楚,受益良多,非常感謝你提供很多解答。: )
【yu】評論
27 下列關於民事訴訟上和解,何者錯誤? (A) 土地疆界糾紛之訴訟,得成立訴訟上和解(B) 法院調解成立者,與訴訟上和解有同一之效力(C) 當事人就未聲明之事項成立和解者,不得為執行名義(D) 當事人於和解之意思已甚接近,得聲請法院於當事人表明之範圍內,定和解方案,於法院將和解方案 送達兩造時,視為和解成立初等/五等/佐級◆法學大意 - 111年 - 111 初等考試_一般行政、勞工行政、人事行政、廉政、經建行政:法學大意#105675答案:C*****************************(B) (D)民訴377-1條當事人和解之意思已甚接近者,兩造得聲請法院、受命法官或受託法官於當事人表明之範圍內,定和解方案。兩造當事人於受第三項之告知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