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純正工程人員】評論
A錯,參考刑法 第 41 條第 8 項(★★★★...
【煎魚喵】評論
1.裁判確定前所犯數罪均得易科罰金,經法院分別宣告得易科罰金之有期徒刑,並定應執行刑為超過有期徒刑六月,此即排除易科罰金之適用->刑法第41條第8項:第一項至第四項及第七項之規定,於數罪併罰之數罪均得易科罰金或易服社會勞動,其應執行之刑逾六月者,亦適用之。2.甲因故買贓物被判有期徒刑五月確定,易服社會勞動後,其所受宣告之刑,不得認為已執行完畢->刑法第 44條:易科罰金、易服社會勞動、易服勞役或易以訓誡執行完畢者,其所受宣告之刑,以已執行論。
【四季春珍波椰半糖去冰自帶環】評論
易科罰金易服社會勞動服勞役易以訓誡無期徒刑假釋後滿二十年或在有期徒刑所餘刑期內未經撤銷假釋緩刑期滿,而緩刑之宣告未經撤銷執行完畢者,其所受宣告之刑,以已執行論未執行之刑,以已執行論刑之宣告失其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