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7 有關刑法第 132 條洩漏國防以外秘密罪,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公務員只要一有洩漏或交付行為,犯罪即已成立
(B)公務員縱使因過失而洩漏關於國防以外應秘密之文書,亦成立本罪
(C)本罪為必要共犯之對向犯,獲得秘密之相對人應與洩漏秘密之行為人成立共同正犯
(D)非公務員如非因職務或業務知悉關於國防以外應秘密之文書,縱為洩漏或交付,亦不成立本罪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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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善意第三人】評論

(C)本罪為必要共犯之對向犯,獲得秘密之相對人應與洩漏秘密之行為人成立共同正犯選項前段:本罪為必要共犯之對向犯→正確選項後段:獲得秘密之相對人應與洩漏秘密之行為人成立共同正犯→錯誤,二者不適用刑總中之參與關係,無法亦不應成立共同正犯

沖司律】評論

共犯分為「任意共犯」與「必要共犯」任意共犯,得由一人單獨完成犯罪而有兩人以上共同實行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