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5 關於訴訟代理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訴訟代理人應委任律師為之。但經審判長許可者,亦得委任非律師為訴訟代理人
(B)訴訟代理權,因本人死亡、破產或訴訟能力喪失而消滅
(C)訴訟代理人就其受委任之事件有為一切訴訟行為之權。但捨棄、認諾、撤回、和解,需受特別委任方得為之
(D)訴訟代理人有二人以上者,均得單獨代理當事人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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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tony12345647】評論

訴訟代理權不因死亡而消滅,換言之即使當事人死亡,委任的律師依舊能夠繼續完成訴訟

Zong】評論

第68條(訴訟代理人之限制)   ...

Hower】評論

第 68 條

snoopy75smb】評論

(A)訴訟代理人應委任律師為之。但經審判長許可者,亦得委任非律師為訴訟代理人(O)(B)訴訟代理權,因本人死亡、破產或訴訟能力喪失而消滅(X;「不」因本人死亡、破產或訴訟能力喪失而消滅)(C)訴訟代理人就其受委任之事件有為一切訴訟行為之權。但捨棄、認諾、撤回、和解,需受特別委任方得為之(O)(D)訴訟代理人有二人以上者,均得單獨代理當事人(O)民事訴訟法 第 68 條 (訴訟代理人之限制)訴訟代理人應委任律師為之。但經審判長許可者,亦得委任非律師為訴訟代理人。前項之許可,審判長得隨時以裁定撤銷之,並應送達於為訴訟委任之人。非律師為訴訟代理人之許可準則,由司法院定之。民事訴訟法 第 73 條 (訴訟代理權之效力)訴訟代理權,不因本人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