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y Chuang】評論
「侵占罪」是一種蓄意將他人交給自己保管的私人財物、公司財物、遺失財物,以及埋藏物等非法據為己有或讓第三人占據,不還給當事人的行為所衍生的罪刑。C 大致上為挪用
【櫻考艾莎】評論
(C)為無權借用,並沒有據為己有侵........
【wangchauyau】評論
@柯凱章 A甲出售係以自己自居於所有人,故出售給他人,借用的話,甲還是會把花瓶還回來B會計人員甲原本花完銀行的錢,不想還錢,表示甲的意思是為所有之意思;後來是怕東窗事發,才把錢還回去,甲行為時的原意不是借用完就還回去。C甲將車子於5月1日載家人旅遊,行為時想說載完就還回來,這是借用。以上都是用客觀社會通念去推知犯罪嫌疑人之意思,是否為自己所有之意思。
【柯凱章】評論
感謝,推測其動作時之主觀犯意後較清楚了!
【flik0466】評論
求解D實務見解不是認為侵佔背信不含不法原因的持有嗎?委託賄賂法官不是屬於不法原因持有嗎?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