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1甲男乙女於民國(下同)110年結婚,未約定夫妻財產制。乙於結婚前有一子丙。甲有婚前財產新臺幣(下同)200萬元,乙有婚前財產500萬元。112年初,乙女因病死亡。乙死亡時,甲有財產1,200萬元,乙有財產1,000萬元。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丙得對甲請求100萬元之剩餘財產分配
(B)丙得對甲請求200萬元之剩餘財產分配
(C)丙得對甲請求250萬元之剩餘財產分配
(D)丙無權利對甲主張剩餘財產分配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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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用戶】好味教徒

【年級】

【評論內容】甲男乙女於民國(下同)110年結婚,未約定夫妻財產制。乙於結婚前有一子丙。甲有婚前財產新臺幣(下同)200萬元,乙有婚前財產500萬元。112年初,乙女因病死亡。乙死亡時,甲有財產1,200 萬元,乙有財產1,000萬元。→甲婚後財產=1200-200=1000;乙婚後財產=1000-500=500。乙對甲有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得請求之數額=(1000-500)/2=250,但因乙先死亡,依1030-1IV,不得繼承,只能選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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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內容】甲男乙女於民國(下同)110年結婚,未約定夫妻財產制。乙於結婚前有一子丙。甲有婚前財產新臺幣(下同)200萬元,乙有婚前財產500萬元。112年初,乙女因病死亡。乙死亡時,甲有財產1,200 萬元,乙有財產1,000萬元。→甲婚後財產=1200-200=1000;乙婚後財產=1000-500=500。乙對甲有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得請求之數額=(1000-500)/2=250,但因乙先死亡,依1030-1IV,不得繼承,只能選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