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4土地登記之申請方式有數種。義務人依法應先行申請登記,而怠於申請時,權利人為保全其權利,得以自己名義,代義務人申請登記者,稱之為:
(A)代理申請
(B)代為申請
(C)代位申請
(D)代表申請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783972
統計:A(10),B(50),C(225),D(2),E(0)

用户評論

【用戶】JEREMY65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題目有誤喔, "而怠名義..." 應更正為 "而怠於辦理者..."土地登記則 第 30 條下列各款登記,得【代位申請】之:一、登記原因證明文件為法院確定判決書,其主文載明應由義務人先行辦理登記,而【怠於辦理】者,得由權利人代位申請之。二、質權人依民法第九百零六條之一第一項規定辦理土地權利設定或移轉登記於出質人者。三、典權人依民法第九百二十一條或第九百二十二條之一規定重建典物而代位申請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者。四、其他依法律得由權利人代位申請登記者。

【用戶】JiaYing

【年級】高一下

【評論內容】這份考題有很多題的題目都有缺字考選部的題目是這樣:土地登記之申請方式有數種。義務人依法應先行申請登記,而怠於申請時,權利人為保全其權利,得以自己名義,代義務人申請登記者,稱之為:

【用戶】【站僕】摩檸Morning

【年級】小一下

【評論內容】原本題目:14 土地登記之申請方式有數種。義務人依法應先行申請登記,而怠名義,代義務人申請登記者,稱之為:(A)代理申請 (B)代為申請(C)代位申請 (D)代表申請修改成為14 土地登記之申請方式有數種。義務人依法應先行申請登記,而怠於申請時,權利人為保全其權利,得以自己名義,代義務人申請登記者,稱之為:(A)代理申請 (B)代為申請(C)代位申請 (D)代表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