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s22209】評論
民事訴訟法-全國法規資料庫(A)參照第508條第一項債權人之請求,以給付金錢或其他代替物或有價證券之一定數量為標的者,得聲請法院依督促程序發支付命令。(B)參照第519條第一項債務人對於支付命令於法定期間合法提出異議者,支付命令於異議範圍內失其效力,以債權人支付命令之聲請,視為起訴或聲請調解。(C)參照第512條法院應不訊問.....看完整詳解
【jjhon09322】評論
請問A選項小額訴訟都要強制條件嗎?
【神山日光Ninko】評論
效力:1.發支付命令後,三個月內不能送達於債務人者,其命令失其效力2.債務人法定期間合法提出異議者,支付命令於異議範圍內失其效力(債權人支付命令之聲請,視為起訴或聲請調解)執行名義:1.債務人對於支付命令未於法定期間合法提出異議者,支付命令得為執行名義。2.債務人主張支付命令上所載債權不存在而提起確認之訴者,法院依債務人聲請,得許其提供相當並確實之擔保,停止強制執行。
【自律自強】評論
效力:1.發支付命令後,三個月內不能送達於債務人者,其命令失其效力2.債務人法定期間合法提出異議者,支付命令於異議範圍內失其效力(債權人支付命令之聲請,視為起訴或聲請調解)執行名義:1.債務人對於支付命令未於法定期間合法提出異議者,支付命令得為執行名義。2.債務人主張支付命令上所載債權不存在而提起確認之訴者,法院依債務人聲請,得許其提供相當並確實之擔保,停止強制執行。
【已上榜~又上榜~再上榜】評論
破題:法院應不訊問債務人,就支付命令之聲請為裁定。BUT 相對而言債務人得不附理由異議。
【相信自己!】評論
整理以上網友分享,讓自己好複習,感謝。下列關於民事支付命令之敘述,何者正確?(A)債權人之請求以給付金錢或其他代替誤或有價證劵之一定數量為標的者,應向小額事件管轄得聲請法院依督促程序聲請支付命令,並應經強制調解民事訴訟法508 債權人之請求,以給付金錢或其他代替物或有價證券之一定數量為標的者,得聲請法院依督促程序發支付命令。民事訴訟法(B)債權務人對於支付命令於法定期間合法提出異議者,支付命令失其效力民事訴訟法第519債務人對於支付命令於法定期間合法提出異議者,支付命令於異議範圍內失其效力,以債權人支付命令之聲請,視為起訴或聲請調解。(C)法院應不訊問債務人,就支付命令之聲請為裁定民事訴訟法512 法院應不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