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真率】評論
第 27 條
【小鴨小豬】評論
D)準中止犯
【法警加油】評論
27 :已著手於犯罪行為之實行,而因己意中止或防止其結果之發生者,減輕或免除其刑。前項規定,於正犯或共犯中之一人或數人,因己意防止犯罪結果之發生, 或結果之不發生,非防止行為所致,而行為人已盡力為防止行為者,亦適用之。(D) 行為人自願中止犯行,縱然行為與損害之間不具備因果關係,仍得構成不能未遂之中止犯準中止未遂
【SeniorHan】評論
行為人「出於己意」終止侵害行為或防止結果...
【趙朋衫】評論
To B11 : (B) 選項寫"既遂時"代表的是整個犯罪結果已完成 覆水難收了
【wytna】評論
好的~!! 謝謝樓上!!
【studybear】評論
如果在繼續犯的既遂後,行為終了前中止綁架行為的話~也沒有中止犯的適用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