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煎魚喵】評論
參考元照:http://www.angle.com.tw/news/post27.aspx?ip=2242(一)相關實務 實務上對於不法所有意圖之詮釋,有見解認為:「刑法上關於財產上之犯罪,所定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所有之意思條件,即所稱之『不法所有意圖』,固指欠缺適法權源,仍圖將財產移入自己實力支配管領下,得為使用、收益或處分之情形而言,然該項「不法所有」云者,除係違反法律之強制或禁止規定者外;其移入自己實力支配管領之意圖,違反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以及逾越通常一般之人得以容忍之程度者,亦包括在內(最高法院94年度台上字第5194號判決參照)。」 另最高法院21年上字第18號判例則指出,若奪取財物係基於他種目的,而非出於不法所有之意思者,縱其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