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B1100】評論
順序:民進黨成立→解嚴→修人民團體法→終止動員戡亂時期→第一次修憲
【米花】評論
1. 行憲伊始即陷入國共內戰的亂局,有些人主張立即修憲以資因應,但更多的人認為《憲法》制頒未久,不宜立即修憲,以免損害其權威性。2. 國民大會乃制定《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簡稱《臨時條款》),以「戰時憲法」的形式來因應變局。3. 負面:《臨時條款》的存在,破壞正常的憲政體制,且「動員戡亂時期」之宣告,妨礙了民主政治的發展。4. 80年宣告廢除《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5. 回歸正常運作:我國的憲政體制回歸到正常的運作,這對我國民主政治的發展而言,是一個重要的里程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