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色幸運草】評論
替代役實施條例第 4 條替代役之類別區分如下:一、一般替代役: (一)警察役。 (二)消防役。 (三)社會役。 (四)環保役。 (五)醫療役。 (六)教育服務役。 (七)農業服務役。 (八)其他經行政院指定之役別。 二、研發替代役。替代役類別實施順序及人數,由主管機關擬訂,報請行政院核定。
【江鑫嶸】評論
不見得喔,個人覺得只有教育替代役(顧學校的)稍微爽一些!!反正未來義務役基本上是聊勝於無的!!
【王翔狗】評論
我也聽過義務役很爽的,有啥好比的
【Wei】評論
做題目做到爭當兵跟當替代役哪個比較爽哦?大家永遠都覺得別人最爽 自己最辛苦但是你現在不辛苦 你還真沒有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