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1.憲法第20條規定人民有依法律服兵役之義務。兵役法亦規定在國防軍事無妨礙時,以不影響兵員補充、不降低兵員素質、不違背兵役公平前提下,得實施替代役。現行規定一般替代役的類別包括:
(A) 警察役
(B) 消防役
(C) 社會役
(D) 環保役
(E) 農業服務役

參考答案

答案:A,B,C,D,E
難度:適中0.415027
統計:A(443),B(483),C(469),D(354),E(284)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憲法的含義

用户評論

五色幸運草】評論

替代役實施條例第 4 條替代役之類別區分如下:一、一般替代役: (一)警察役。 (二)消防役。 (三)社會役。 (四)環保役。 (五)醫療役。 (六)教育服務役。 (七)農業服務役。 (八)其他經行政院指定之役別。 二、研發替代役。替代役類別實施順序及人數,由主管機關擬訂,報請行政院核定。

江鑫嶸】評論

不見得喔,個人覺得只有教育替代役(顧學校的)稍微爽一些!!反正未來義務役基本上是聊勝於無的!!

王翔狗】評論

我也聽過義務役很爽的,有啥好比的

Wei】評論

做題目做到爭當兵跟當替代役哪個比較爽哦?大家永遠都覺得別人最爽 自己最辛苦但是你現在不辛苦 你還真沒有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