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主題】12 依警察職權行使法及警械使用條例之規定,關於警銬之使用時機,下列敘述,何者最正確?(A)疏導群眾時 (B)違規者不聽從勸導時(C)逮捕通緝犯時 (D)抗拒管束措施時

【評論內容】警察職權行使法第20條:警察依法留置、管束人民,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於必要時,得對其使用警銬或其他經核定之戒具:一、抗拒留置、管束措施時。二、攻擊警察或他.....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33 依警察法及其施行細則之相關規範,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我國警察教育,均由中央辦理(B)地方警察機關預算標準,由各地方政府規劃(C)各級警察機關設備標準,由中央定之(D)各級警察機關、警

【評論內容】(A)我國警察教育,均由中央辦理 (警察法第3條) (警察教育條例第11條)(B)地方警察機關預算標準,由各地方政府規劃 由中央按地區情形規劃 (警察法第1.....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31 警察人員之官等、俸給、職務等階,係屬於下列何種事項?(A)警察官制(B)警察官規(C)警察教育(D)警察服制

【評論內容】警察法施行細則  第3條:本法第三條第一項由中央立法事項如左: 一、警察官制,指中央與地方警察機關之組織編制等事項。 二、警察官規,指中央與地方各級警察人員之官等、俸給、職務等階,及官職之任免、遷調、服務、請假、獎懲、考績、退休、撫卹等事項。

【評論主題】19 依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下列何者無處罰規範?(A)未經許可轉讓、出租、出借魚槍者(B)未經許可轉讓、出租、出借子彈者(C)未經許可轉讓、出租、出借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查禁之刀械者(D)未經

【評論內容】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A)第9條:未經許可,製造、販賣、轉讓、出租或出借魚槍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台幣五十萬元以下罰金。(B)第12條:未經許可,轉讓、出租或出借子彈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台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D)第13條:未經許可,轉讓、出租或出借槍砲、彈藥之主要組成零件者,處一年以.....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9 警察依法行使職權,因人民特別犧牲,致其生命、身體或財產遭受特別損失時,人民依法得向警察(機關)請求何種救濟?(A)道義賠償 (B)損失補償(C)聲明異議(D)申復

【評論內容】警察職權行使法 第31條(損失補償)警察依法行使職權,因人民特別犧牲,致其生命、身體或財產遭受損失時,人民得請求補償。但人民有可歸責之事由時,法院得減免其金額。

【評論主題】33 依警察法及其施行細則之相關規範,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我國警察教育,均由中央辦理(B)地方警察機關預算標準,由各地方政府規劃(C)各級警察機關設備標準,由中央定之(D)各級警察機關、警

【評論內容】(A)我國警察教育,均由中央辦理 (警察法第3條) (警察教育條例第11條)(B)地方警察機關預算標準,由各地方政府規劃 由中央按地區情形規劃 (警察法第1.....

【評論主題】31 警察人員之官等、俸給、職務等階,係屬於下列何種事項?(A)警察官制(B)警察官規(C)警察教育(D)警察服制

【評論內容】警察法施行細則  第3條:本法第三條第一項由中央立法事項如左: 一、警察官制,指中央與地方警察機關之組織編制等事項。 二、警察官規,指中央與地方各級警察人員之官等、俸給、職務等階,及官職之任免、遷調、服務、請假、獎懲、考績、退休、撫卹等事項。

【評論主題】21 依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及相關法令,管制「原住民」自製獵槍、魚槍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主管機關應輔導原住民,依法申請自製獵槍、魚槍(B)原住民應以書面向所屬警察分局,申請自製魚槍、或

【評論內容】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第20條:

原住民未經許可,製造、運輸或持有自製之獵槍、魚槍,或漁民未經許可,製造、運輸或持有自製之魚槍,供作生活工具之用者,處新臺幣二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罰鍰,本條例有關刑罰之規定,不適用之。

原住民相互間或漁民相互間未經許可,販賣、轉讓、出租、出借或寄藏前項獵槍或魚槍,供作生活工具之用者,亦同。(C)

前二項之許可申請、條件、期限、廢止、檢查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管理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於中華民國九十年十一月十四日本條例修正施行前,原住民單純僅犯未經許可製造、運輸、持有及相互間販賣、轉讓、出租、出借或寄藏自製之獵槍、魚槍之罪,受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者,仍得申請自製獵槍、魚槍之...

【評論主題】19 依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下列何者無處罰規範?(A)未經許可轉讓、出租、出借魚槍者(B)未經許可轉讓、出租、出借子彈者(C)未經許可轉讓、出租、出借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查禁之刀械者(D)未經

【評論內容】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A)第9條:未經許可,製造、販賣、轉讓、出租或出借魚槍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台幣五十萬元以下罰金。(B)第12條:未經許可,轉讓、出租或出借子彈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台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D)第13條:未經許可,轉讓、出租或出借槍砲、彈藥之主要組成零件者,處一年以.....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9 警察依法行使職權,因人民特別犧牲,致其生命、身體或財產遭受特別損失時,人民依法得向警察(機關)請求何種救濟?(A)道義賠償 (B)損失補償(C)聲明異議(D)申復

【評論內容】警察職權行使法 第31條(損失補償)警察依法行使職權,因人民特別犧牲,致其生命、身體或財產遭受損失時,人民得請求補償。但人民有可歸責之事由時,法院得減免其金額。

【評論主題】30 關於集會遊行法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A)立法目的在保障人民集會、遊行之自由 (B)寺廟屬於公眾得出入之場所(C)軍隊集體行進不屬於本法所稱之「集體行進」 (D)海上聚眾活動亦有本法之適用

【評論內容】第2條(集會與遊行之意義)本法所稱集會,係指於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舉行會議、演說或其他聚眾活動。 本法所稱遊行,係指於市街、道路、巷弄或其他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之集體行進。

【評論主題】30 關於集會遊行法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A)立法目的在保障人民集會、遊行之自由 (B)寺廟屬於公眾得出入之場所(C)軍隊集體行進不屬於本法所稱之「集體行進」 (D)海上聚眾活動亦有本法之適用

【評論內容】第2條(集會與遊行之意義)本法所稱集會,係指於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舉行會議、演說或其他聚眾活動。 本法所稱遊行,係指於市街、道路、巷弄或其他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之集體行進。

【評論主題】4. 下列有關警察概念之敘述,何者正確?(A)調查局人員屬實質意義之警察(B)警察職權行使法所稱之警察,指學理上之警察 (C)行政執行分署之執行員為形式意義之警察(D)憲法第 8 條第 1 項所稱之「

【評論內容】

(B)警察職權行使法所稱之警察,指法制/形式上之警察 (C)行政執行分署之執行員為實質意義之警察 (實質:實際行使強制公權力)(D)憲法第 8 條第 1 項所稱之「警察機關」,指廣義之警察意義(廣義:實質上行使維護社會秩序或公共利益之權限者皆為警察 例:拘提管收行為)

【評論主題】16 直轄市法規、縣(市)規章規定其他種類之行政罰者,其種類不包括下列何者?(A)勒令停工 (B)停止營業 (C)吊扣執照 (D)撤銷或廢止許可

【評論內容】

地方制度法 第26條(自治條例)

自治條例應分別冠以各該地方自治團體之名稱,在直轄市稱直轄市法規,在縣(市)稱縣(市)規章,在鄉(鎮、市)稱鄉(鎮、市)規約。

直轄市法規、縣(市)規章就違反地方自治事項之行政業務者,得規定處以罰鍰或其他種類之行政罰。但法律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其為罰鍰之處罰,逾期不繳納者,得依相關法律移送強制執行。

前項罰鍰之處罰,最高以新臺幣十萬元為限;並得規定連續處罰之。其他行政罰之種類限於勒令停工、停止營業、吊扣執照或其他一定期限內限制或禁止為一定行為之不利處分。

【評論主題】10 下列何種行為,應適用行政程序法?(A)檢察官訊問犯罪嫌疑人 (B)立法院審議行政院提出之條約案(C)大法官解釋憲法 (D)戶政事務所為出生登記

【評論內容】

行政程序法 第3條 

下列機關之行政行為,不適用本法之程序規定︰

一、各級民意機關。(B)

二、司法機關。(A)(C)

三、監察機關。

【評論主題】10 有關警械使用管理法制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最正確?(A) 未經許可持有警銬者,應處罰鍰 (B)警槍之使用時機,屬於法律保留之事項 (C)警察合法使用警械致歹徒傷亡,政府應主動支付被害人慰撫金 (D

【評論內容】

警械使用條例

(A)第14條 警械非經內政部或其授權之警察機關許可,不得定製、售賣或持有,違者由警察機關沒入。

(B)警械的使用會導致他人生命、身體、自由受到侵害,釋字443號意旨,應制定法律為之。

(C)第11條 警察人員依本條例規定使用警械,因而致第三人受傷、死亡或財產損失者,應由各該級政府支付醫療費、慰撫金、補償金或喪葬費。 (所以不包括相對人)。

(D)第13條 司法警察人員及憲兵執行司法警察、軍法警察職務或經內政部核准設置之駐衛警察才適格。

【評論主題】30 關於集會遊行法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A)立法目的在保障人民集會、遊行之自由 (B)寺廟屬於公眾得出入之場所(C)軍隊集體行進不屬於本法所稱之「集體行進」 (D)海上聚眾活動亦有本法之適用

【評論內容】第2條(集會與遊行之意義)本法所稱集會,係指於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舉行會議、演說或其他聚眾活動。 本法所稱遊行,係指於市街、道路、巷弄或其他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之集體行進。

【評論主題】13 依警械使用條例之規定,下列何者不是使用警刀或槍械之時機?(A)騷動行為足以擾亂社會治安時 (B)警察人員所防衛之土地遭受脅迫時(C)依法應拘禁之人脫逃時 (D)警察人員之名譽受脅迫時

【評論內容】第4條(使用警械原因)  警察人員執行職務時,遇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得使用警刀或槍械:   一、為避免非常變故,維持社會治安時。   二、騷動行為足以擾亂社會治安時。   三、依法應逮捕、拘禁之人拒捕、脫逃,或他人助其拒捕、脫逃時。   四、警察人員所防衛之土地、建築物、工作物、車、船、航空器或他人之生命、身體、自由、財產遭受危害或脅迫時。   五、警察人員之生命、身體、自由、裝備遭受強暴或脅迫,或有事實足認為有受危害之虞時。   六、持有兇器有滋事之虞者,已受警察人員告誡拋棄,仍不聽從時。   七、有前條第一款、第二款之情形,非使用警刀、槍械不足以制止時。   前項情形於必要時,得併使用其他經核定之器械。

【評論主題】17.下列有關「社會秩序維護法案件救濟」之敘述,何者正確:(A) 抗告期間為十日,自送達裁定之翌日起算(B) 對法院簡易庭關於聲明異議之裁定,不得抗告(C) 聲明異議,得逕向該管法院簡易庭提出(D)

【評論內容】

(A)抗告期間為五日,自送達裁定之翌日起算。(社維法第59條)

(B)對簡易庭關於聲明異議之裁定,不得抗告。(社維法第57條)

(C)聲明異議,應以書狀敘明理由,經原處分之警察機關向該管簡易庭提出。(社維法第55條)

(D)被處罰人不服警察機關之處分者,得於處分書送達之翌日起五日內聲明異議。(社維法第55條)

【評論主題】5 下列何者是警察「官制」?(A)指中央與地方各級警察人員之官等、俸給、職務等階等事項(B)指中央與地方各級警察機關之組織編制等事項(C)指警察人事制度之規範(D)指警察基層採警員制

【評論內容】

依據警察法施行細則第3條第一項第一款:警察官制,指中央與地方各級警察機關之組織編制等事項。

【評論主題】6 依警察法第18條授權規定之「各級警察機關警察大學警察專科學校武器彈藥統籌調配辦法」,按照各直轄市、縣(市)警察局、航空警察局及其所屬各分局配賦之槍枝種類為何?(A)步槍(B)狙擊槍(C)衝鋒槍(D

【評論內容】

警用武器彈藥配賦基準

一、武器:

槍 種

配賦單位

配賦基準

手 槍

各級警察機關。

每人配發一枝。

步 槍

直轄市、縣(市)警察局及各分局:所屬各(大)隊、分駐(派出、駐在)所及檢查所。

每六人配發一枝,未滿者,各機關得視勤務需求配發。

刑事警察局、航空警察局、國道公路警察局、保安警察第一、二、四、五、六總隊及各港務警察局:所屬各(大)隊、中隊(分、小隊)、分駐(派出)所。

每八人配發一枝,未滿者,各機關得視勤務需求配發。

保安警察第三總隊、臺灣保安警察總隊、鐵路警察局及國家公園警察大隊:所屬各大隊(隊、段)、中隊(分、小隊)、分駐(派出)所。

每十人配發一枝,未滿者,各機關得視勤務需求配發。

衝鋒槍

直轄市、縣(市)警察...

【評論主題】18 警察人員執行職務時,下列何種情形不得使用槍械?(A)依法應逮捕、拘禁之人拒捕、脫逃時(B)持有兇器有滋事之虞者,已受警察人員告誡拋棄,仍不聽從時(C)執行搜索、扣押時(D)騷動行為足以擾亂社會治

【評論內容】

<警械使用條例

第 4 條   警察人員執行職務時,遇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得使用警刀或槍械:一、為避免非常變故,維持社會治安時。二、騷動行為足以擾亂社會治安時。三、依法應逮捕、拘禁之人拒捕、脫逃,或他人助其拒捕、脫逃時。四、警察人員所防衛之土地、建築物、工作物、車、船、航空器或他人之  生命、身體、自由、財產遭受危害或脅迫時。五、警察人員之生命、身體、自由、裝備遭受強暴或脅迫,或有事實足認  為有受危害之虞時。六、持有兇器有滋事之虞者,已受警察人員告誡拋棄,仍不聽從時。七、有前條第一款、第二款之情形,非使用警刀、槍械不足以制止時。前項情形於必要時,得併使用其他經核定之器械。

【評論主題】12 依警察職權行使法及警械使用條例之規定,關於警銬之使用時機,下列敘述,何者最正確?(A)疏導群眾時 (B)違規者不聽從勸導時(C)逮捕通緝犯時 (D)抗拒管束措施時

【評論內容】

警察職權行使法第20條:

警察依法留置、管束人民,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於必要時,得對其使用警銬或其他經核定之戒具:

一、抗拒留置、管束措施時。

二、攻擊警察或他人,毀損執行人員或他人物品,或有攻擊、毀損行為之虞時。

三、自殺、自傷或有自殺、自傷之虞時。

警察對人民實施查證身分或其他詢問,不得依管束之規定,令其供述。

【評論主題】21 依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及相關法令,管制「原住民」自製獵槍、魚槍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主管機關應輔導原住民,依法申請自製獵槍、魚槍(B)原住民應以書面向所屬警察分局,申請自製魚槍、或

【評論內容】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第20條:

原住民未經許可,製造、運輸或持有自製之獵槍、魚槍,或漁民未經許可,製造、運輸或持有自製之魚槍,供作生活工具之用者,處新臺幣二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罰鍰,本條例有關刑罰之規定,不適用之。

原住民相互間或漁民相互間未經許可,販賣、轉讓、出租、出借或寄藏前項獵槍或魚槍,供作生活工具之用者,亦同。(C)

前二項之許可申請、條件、期限、廢止、檢查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管理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於中華民國九十年十一月十四日本條例修正施行前,原住民單純僅犯未經許可製造、運輸、持有及相互間販賣、轉讓、出租、出借或寄藏自製之獵槍、魚槍之罪,受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者,仍得申請自製獵槍、魚槍之...

【評論主題】20 依據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之規定,模擬槍之輸入,應先取得下列何者之同意文件,始得辦理輸入?(A)警政署刑事警察局(B)內政部警政署(C)內政部(D)行政院

【評論內容】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20條之1: 模擬槍之輸入,應先取得內政部警政署之同意文件。

【評論主題】16 警察依法實施酒測路檢,突遇拒絕酒測之駕駛衝撞交通錐並加速逃逸,值勤員警拔槍射中輪胎,造成車輛失速,傾撞分隔島翻覆,所幸駕駛並無大礙;依警械使用條例之精神,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警察需支付車損

【評論內容】警械使用條例 第11條(使用警械致人傷亡之醫療費、喪葬費、慰撫金、補償金之規定)警察人員依本條例規定使用警械,因而致第三人受傷、死亡或財產損失者,應由各該級政府支付醫療費、慰撫金、補償金或喪葬費。 警察人員執行職務違反本條例使用警械規定,因而致人受傷、死亡或財產損失者,由各該級政府支付醫療費、慰撫金、補償金或喪葬費;其出於故意之行為,各該級政府得向其求償。 前二項醫療費、慰撫金、補償金或喪葬費之標準,由內政部定之。

【評論主題】33 依警察法及其施行細則之相關規範,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我國警察教育,均由中央辦理(B)地方警察機關預算標準,由各地方政府規劃(C)各級警察機關設備標準,由中央定之(D)各級警察機關、警

【評論內容】

(A)我國警察教育,均由中央辦理 (警察法第3條) (警察教育條例第11條)(B)地方警察機關預算標準,由各地方政府規劃 由中央按地區情形規劃 (警察法第16條)(C)各級警察機關設備標準,由中央定之 (警察法第17條)(D)各級警察機關、警察大學、警察專科學校武器彈藥統籌調配辦法,由內政部定之(警察法第18條)

【評論主題】31 警察人員之官等、俸給、職務等階,係屬於下列何種事項?(A)警察官制(B)警察官規(C)警察教育(D)警察服制

【評論內容】警察法施行細則  第3條:本法第三條第一項由中央立法事項如左: 一、警察官制,指中央與地方警察機關之組織編制等事項。 二、警察官規,指中央與地方各級警察人員之官等、俸給、職務等階,及官職之任免、遷調、服務、請假、獎懲、考績、退休、撫卹等事項。

【評論主題】19 依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下列何者無處罰規範?(A)未經許可轉讓、出租、出借魚槍者(B)未經許可轉讓、出租、出借子彈者(C)未經許可轉讓、出租、出借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查禁之刀械者(D)未經

【評論內容】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A)第9條:未經許可,製造、販賣、轉讓、出租或出借魚槍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台幣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B)第12條:未經許可,轉讓、出租或出借子彈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台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D)第13條:未經許可,轉讓、出租或出借槍砲、彈藥之主要組成零件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台幣五百萬元以下罰金。

(C)第6條:第四條第一項第三款所列之各式刀械,非經主管機關許可,不得製造、販賣、運輸、轉讓、出租、出借、持有。

第4條:刀械:指武士刀、手杖刀、鴛鴦刀、手指虎、鋼 (鐵) 鞭、扁鑽、匕首 (各如附圖例式) 及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查禁,非供正當使用具有殺傷力之刀械。

【評論主題】18 依警械許可定製售賣持有管理辦法之規定,警械之申請許可,內政部得授權下列何者辦理?(A)警政署刑事警察局(B)法務部調查局(C)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D)內政部警政署

【評論內容】

警械許可定製售賣持有管理辦法  第2條

本辦法規定得申請許可定製、售賣、持有之警械以警棍、警銬、電氣警棍

(棒)(電擊器)、防暴網為限。

前項警械之許可,內政部(以下簡稱本部)得授權內政部警政署(以下簡

稱警政署)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警察局辦理。

本辦法所稱廠商以公司為限。

【評論主題】10 義務人對警察依警察職權行使法行使職權之方法、應遵守之程序或其他侵害利益之情事,得於警察行使職權時,當場陳述理由,並得有下列何種救濟作為?(A)表示異議(B)提出複審(C)提出申復(D)重

【評論內容】警察職權行使法 第29條(異議)義務人或利害關係人對警察依本法行使職權之方法、應遵守之程序或其他侵害利益之情事,得於警察行使職權時,當場陳述理由,表示異議。

【評論主題】9 警察依法行使職權,因人民特別犧牲,致其生命、身體或財產遭受特別損失時,人民依法得向警察(機關)請求何種救濟?(A)道義賠償 (B)損失補償(C)聲明異議(D)申復

【評論內容】警察職權行使法 第31條(損失補償)警察依法行使職權,因人民特別犧牲,致其生命、身體或財產遭受損失時,人民得請求補償。但人民有可歸責之事由時,法院得減免其金額。

【評論主題】15 被告甲於民國98年1月犯強盜罪,98年6月又再犯強盜罪而遭逮捕。甲所犯兩罪均經檢察官起訴。法院判決第一次強盜罪之宣告刑為5年6月有期徒刑,第二次強盜罪之宣告刑為6年3月有期徒刑。試問法院所定之應

【評論內容】

數罪併罰,分別宣告其罪之刑,依下列各款定其應執行者:數罪併罰,分別宣告其罪之刑,依下列各款定其應執行者:

五、宣告多數有期徒刑者,於各刑中之最長期以上,各刑合併之刑期以下,定其刑期。但不得逾三十年。

【評論主題】5 甲所為之下列何一行為,可能構成誣告罪?(A)以匿名信函,捏造事實,向國稅局舉發某知名藝人逃漏鉅額所得稅(B)捏造事實,向監察委員檢舉某警察局局長,行為放浪,經常出入聲色場所(C)捏造事實,向經濟部

【評論內容】

誣告必須向該管公務員提出:稱該管公務員是指有權接受申告,而開始刑事程序或行政懲戒程序的公務員而言,包括刑事審判程序中的法官、負有偵查職責的檢察官,及其輔助機關的司法警察或司法警察官、機關中專負督察職責的公務員或監察委員等等。

【評論主題】61.沒入物品處分規則,由下列何機關定之? (A)行政院會同司法院 (B)內政部會同法務部 (C)行政院 (D)內政部。

【評論內容】

依據社會秩序維護法第93條第2項,沒入物品處分規則,由行政院定之。

【評論主題】三、進口貨物關稅,依關稅法及海關進口稅則規定之稅率計算核定後,常發生稅額變更,其原因為何?請列舉說明之。(25 分)

【評論內容】

根據警察職權行使法第18條:''警察依法取得之資料對警察完成任務不再有幫助者,應予以註銷或銷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