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7 下列關於分期付價買賣之敘述,何者正確?
(A)分期付價買賣往往同時附所有權保留約款,以為價金債權之擔保,出賣人於全部價金受償前,保留 標的物之所有權
(B)分期付價之買賣,依民法規定,買受人一旦有遲延給付時,出賣人得即請求給付全部價金
(C)分期付價買賣之標的物,僅限於動產
(D)分期付價買賣,應訂立書面契約,始得成立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計算中-1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不純正工程人員】評論

第 389 條(分期付價買賣期限利益喪失約款之限制)分期付價之買賣,如約定買受人有遲延時,出賣人得即請求支付全部價金者,除買受人遲付之價額已達全部價金五分之一外,出賣人仍不得請求支付全部價金。B,原則上沒錯,只不過§389但書規定是有條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