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6 甲於民國 111 年自己出資興建 A 屋,但未依法申請建築執照。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甲就 A 屋僅取得事實上處分權
(B)甲之債權人乙取得執行名義後,不得聲請法院拍賣 A 屋
(C)甲之債權人乙取得執行名義後,得聲請法院拍賣 A 屋,拍定人僅取得 A 屋之事實上處分權
(D)甲為 A 屋所有人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計算中-1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不純正工程人員】評論

起造人取得違章建築所有權→A錯D對違章建築理論上不應當為融通物,但它仍具有很高的價值,所以習慣上依舊是交易的客體,所以....法院仍然可以拍賣換現金啦!→B錯因為法院拍賣取得的違章建築,雖然還是沒辦法辦理保存登記,但自取得權利移轉證書時起,就拿到了違章建築的所有權了!→C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