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61 甲列乙為被告,於 110 年 3 月 1 日起訴請求判決命乙返還 A 地,主張:A 地為甲所有,被乙擅自占用,拒不返還予甲,為此甲起訴主張所有物返還請求權等語(本訴訟)。對此,乙於同年月 25 日言 詞辯論期日聲明求為判決駁回甲之請求,陳述:乙未占有 A 地,不負返還義務云云。假使於同年月 10 日甲將該地所有權移轉登記為丙之名義所有。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因甲已非該地所有權人,所以受訴法院應以當事人不適格為理由,將甲之請求駁回
(B)法院在已查明上開移轉予丙之事實時,不必依職權將本訴訟案情及關涉丙利害之爭點通知丙
(C)丙受本訴訟繫屬之通知後,認為其就 A 地所有權有法律上應受保護之利益可主張時,不得在本訴 訟程序上將甲及乙列為共同被告,訴請就丙可主張之權利為判決
(D)如受訴法院以乙雖占有 A 地但甲於本訴訟繫屬中已將該地所有權移轉予丙,故甲對乙無所有物返 還請求權等旨為理由,判決甲敗訴確定後,丙得再基於其自己之所有物返還請求權,訴請判決命乙 將 A 地返還予丙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計算中-1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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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戶】不純正工程人員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擷取部分條文第 254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