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73 就下列情形,經當事人提起第三審合法上訴後,第三審法院所為下列判決,何者正確?
(A)第二審法院誤甲之上訴為合法,廢棄第一審所為甲敗訴之判決,改判對造乙應返還 A 地,乙提起 第三審上訴。第三審法院廢棄原判決,發回原第二審法院
(B)第二審法院逾甲請求之範圍所為之訴外裁判,經乙據以為上訴理由,提起第三審上訴。第三審法院 廢棄原判決,發回原第二審法院
(C)乙於第二審訴訟程序中就訴訟標的為認諾,第二審法院維持第一審法院所為甲敗訴之判決,駁回上 訴,甲提起第三審上訴。第三審法院廢棄原判決,自為甲勝訴之判決
(D)第二審判決維持第一審所為甲敗訴之判決,駁回甲上訴,甲以該第二審判決不備理由為由,提起第 三審上訴。第三審法院雖認甲請求為無理由,然原判決確有不備理由之情,故廢棄原判決,發回原 第二審法院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計算中-1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用戶】不純正工程人員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A、B第三審法院應該依第 478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