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55 關於訴訟標的價額之核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以租賃關係終止為原因請求返還租賃物之訴,屬因租賃權涉訟,故其租賃定有期間者,以權利存續 期間之租金總額為準
(B)因分割共有物涉訟,以原告因分割所受利益之價額為準,非依共有物全部之價額定之
(C)債務人提起執行異議之訴者,以其所主張執行名義消滅或妨礙其請求權之範圍,定訴訟標的之價額
(D)因債權之擔保涉訟者,以所擔保之債權額為準;但如供擔保之物其價額少於債權額時,以該物之價 額為準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計算中-1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用戶】不純正工程人員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租令關係終止後,請求租賃物返還,應該是提起所有權返還之訴,所以要用所有物的價額來定訴訟費用。A選項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