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arst(已上榜)】評論
竊盜:少年丙1份+成年甲乙丁1份毒品(分開):甲1份+乙1份丙沒吸毒沒持有。丁持.....看完整詳解
【gogoro】評論
1.同一案件有少年與非少年共同犯罪者,應分別繕寫移送書或報告書,移送該管少年法院(庭)及普通法院或軍事法院檢察署;且於移送書或報告書關係人欄處填註係同案犯嫌或少年,並於附記欄載明另案移送之機關及移送文號。(偵查手冊§202I)2. 持有、施用毒品案件應另案分開一人一案移送(偵查手冊§202Ⅱ)綜上,丙為少年用「少年事件用移送書」、其他甲、乙、丁等3人為持有、施用毒品案件以1人1案製作移送書(註明同案少年),共計4張移送書。竊盜:少年丙1卷+成年甲乙丁1卷毒品(1人1卷):甲1卷+乙1卷丁持有未滿5公克之3級毒品回歸行政罰,不用移送。
【小煤炭】評論
警察偵查犯罪手冊 第202點同一案件有少年與非少年共同犯罪者,應分別繕寫移送書或報告書,移送該管少年法院(庭)及地方檢察署或軍事法院檢察署;且於移送書或報告書關係人欄處填註係同案犯嫌或少年,並於附記欄載明另案移送之機關及移送文號。 持有、施用毒品案件應另案分開一人一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