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典】評論
運送者將拖運物佔為己有:侵占罪運送者將拖運物拆開而取走其中之物:竊盜
【Jeff Chen】評論
最高法院刑事判例 29 年上字第 171 號上訴人受甲地郵局之委託,將其鉛子封固之郵袋運往乙地,在運送途中,對於該整個郵袋,固因業務而持有,但其封鎖郵袋內之各個包裹,仍為託運人所持有,並非上訴人所得自由支配,乃將鉛子封印拆開一部,抽竊袋內所裝包裹,實與侵沒整個郵袋之情形不同,應成立竊盜罪名。
【「哲學系氣質妹」】評論
實務:取走內容物→竊盜 取...
【病嬌什麼的最可愛啦!】評論
實務:取走內容物→竊盜 取...
【pp】評論
運送者將拖運物佔為己有:侵占罪運送者將拖運物拆開而取走其中之物:竊盜
【きんじょうすい】評論
取走內容物→竊盜包子習-> 取走餡不吃包子皮 竊甲從事某外送服務公司,某日於運送途中逕將客戶託送包裹拆開,取走筆記型電腦。甲應負何項罪責?(A)竊盜罪甲地郵局之委託,仍為託運人郵局所持有,並非上訴人所得自由支配,乃將鉛子封印拆開一部,抽竊袋內所裝包裹,實與侵沒整個郵袋之情形不同,應成立竊盜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