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9.小方為就讀新北市五年級普通班之身心障礙學生,經導師、資源班老師與家長討論後,擬依其學習需求,安排小方到特教班學習社會領域課程,請問應經過哪些行政程序?
(A)經IEP會議及學校特推會同意即可
(B)經IEP會議、學校領域教學研究會、特推會同意即可
(C)經IEP會議及學校特推會同意,並檢附該領域課程計畫及學生之IEP,報送鑑輔會核准
(D)經IEP會議及學校特推會同意,並檢附學生之IEP及特推會會議紀錄,報送教育局核准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困難0.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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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Curtis Lim】評論

新北市立國民中小學身心障礙集中式特殊教...

loveuuuuuuu】評論

附上疑義:1.根據「新北市立國民中小學身心障礙集中式特殊教育班實施要點」第 2 條,特教班之服務對象為經本府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以下簡稱鑑輔會)安置於特教班之身心障礙學生。就讀普通班之身心障礙學生,學校不得任意安排其於特教班學習。但因學習需求,經學校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以下簡稱特推會)同意部分學習領域於特教班學習之身心障礙學生,學校應檢附學生之個別化教育計畫及特推會會議紀錄,報送新北市政府(以下簡稱本局)本局核准。2.考生所提「新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就讀普通班身心障礙學生教學及輔導辦法」第 3 條第 2 款是指未經鑑輔會核定,不得逕行安置集中式特殊教育班,並非不得到特教班學習部分領域。3.本題維持...

Teacher Star】評論

讀普通班之身心障礙學生,學校不得任意安排其於特教班學習。但因學習需求,經學校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以下簡稱特推會)同意部分學習領域於特教班學習之身心障礙學生,學校應檢附學生之個別化教育計畫及特推會會議紀錄,報送新北市政府(以下簡稱本局)本局核准。 來源自:  新北市立國民中小學身心障礙集中式特殊教育班實施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