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urtis Chou】評論
民事訴訟法 第 六 編 督促程序第 508 條債權人之請求,以給付金錢或其他代替物或有價證券之一定數量為標的者,得聲請法院依督促程序發支付命令。支付命令之聲請與處理,得視電腦或其他科技設備發展狀況,使用其設備為之。其辦法,由司法院定之。其他有關支付命令的考點:第 509 條督促程序,如聲請人應為對待給付尚未履行,或支付命令之送達應於外國為之,或依公示送達為之者,不得行之。第 510 條支付命令之聲請,專屬債務人為被告時,依第一條、第二條、第六條或第二十條規定有管轄權之法院管轄。第 512 條法院應不訊問債務人,就支付命令之聲請為裁定。第 513 條支付命令之聲請,不合於第五百零八條至第五百十一條之規定,或依聲請之意旨認債...
【Erika】評論
民事訴訟法 第 508 條債權人之請求,以給付金錢或其他代替物或有價證券之一定數量為標的者,得聲請法院依督促程序發支付命令。支付命令之聲請與處理,得視電腦或其他科技設備發展狀況,使用其設備為之。其辦法,由司法院定之。
【小太陽】評論
這題在考督促程序中的支付命令的標的,只有...
【晴。】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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