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nggg1120】評論
(B)§501II再審訴狀內,宜記載準備.....看完整詳解
【海芋(逼自己自律)】評論
關於提起再審之訴應具備之程式,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陳ㄚ青】評論
裁判字號:61 年台再字第 137 號裁判日期:民國 61 年 09 月 21 日要旨:提起再審之訴,應依民事訴訟法第五百零一條第一項第四款表明再審理由,及關於再審理由並遵守不變期間之證據,此為必須具備之程式。所謂表明再審理由,必須指明確定判決有如何合於法定再審事由之具體情事始為相當,倘僅泛言有何條款之再審事由,而無具體情事者,仍難謂已合法表明再審事由。既未合法表明再審事由,即為無再審之事由,性質上無庸命其補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