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A 地之市價為新臺幣(下同)400 萬元,由甲、乙共有,應有部分各為二分之一。甲起訴請求裁判分割 A 地,下列何者正確?
(A)本件為任意調解事件
(B)本件應適用簡易訴訟程序
(C)本件訴訟標的價額為 400 萬元
(D)乙如不服第二審法院所為甲勝訴之判決,得上訴第三審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518182
統計:A(3),B(15),C(16),D(57),E(0)

用户評論

蔚藝莚】評論

第 77-11 條 分割共有物涉訟,以原告因分割所受利益之價額為準。

a996088】評論

請問這是適用簡易程序沒錯呀?!427-五、因定不動產之界線或設置界標涉訟者。

盧妍蓁】評論

本題是共有物管理、處分、分割爭議跟因定不動產之界線或設置界標涉訟者不同。

Howard Hu】評論

回4F 427一開頭寫50萬以下(且)符合......(本件大於50萬阿)

上山拉拉】評論

回六樓第427條第2項的各款訴訟(包含第5款的因定不動產之界線或設置界標涉訟)是不問標的金額一律適用的喔!所以不是簡易程序的原因正是五樓所述沒錯,和標的金額無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