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茱蓉】評論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610083102216 分析的真好~
【無名】評論
也很容易理解、吸收,謝謝分享:)
【夢冰玥天】評論
謝謝分享~解釋得相當容易理解~
【玥玦】評論
謝謝分享~解釋得相當容易理解~
【佛祖】評論
yahoo 知識要關了借我記錄事實行為例如:你走在公園,看見前方有一漂亮女子,該女子正在寫生,你在旁邊興賞,忽然該女子將畫撕下,往旁邊公園的垃圾桶裡丟,你感到訝異,隨即將垃圾統裡的畫撿起來看,腦子裡想的都是:『畫的還不錯阿、為什麼要丟掉?』。上述這則事件,該女子的畫,為該女子所有之動產,其將之丟到垃圾桶,主觀上是有『處份動產』 的意思,這意思就是『拋棄該動產之所有權及占有權』, 該女子並且有『拋棄所有權占有權之表示』 , 就是將畫丟進垃圾桶的行為,如此一來,該女子都合乎法律行為應有之要件『意思與表示』 ,當然會發生『拋棄該畫所有權』 的法律效果。而你從垃圾桶把畫撿起來,不一定是想要『這副畫的所有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