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最佳姐✨(國考跨職系五榜❤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A) 公務員不論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人民自由或權利,國家都必須負擔損害賠償責任 ✔️ §2 II前段 國家賠償法第 2 條 (公務員違法有責行為之國賠責任)II.公務員於執行職務行使公權力時,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人民自由或權利者,國家應負損害賠償責任。公務員怠於執行職務,致人民自由或權利遭受損害者亦同。 (B) 公務員因故意或過失怠於執行職務,致特定人之自由或權利遭受損害,國家必須負擔損害賠償責任 ✔️ §2 II後段 (C) 國家賠償,應依國家賠償法的規定,不適用民法規定 ❌ §5 國家賠償法第 5 條明定以民法為本法之補充法,諸如賠償之範圍,過失相抵之原則,以及非財產上損害之賠償等項,均可適用民法之規定,使本法在實體上得以完整無缺,並.....看完整詳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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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內容】(A) 公務員不論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人民自由或權利,國家都必須負擔損害賠償責任 ✔️ §2 II前段 國家賠償法第 2 條 (公務員違法有責行為之國賠責任)II.公務員於執行職務行使公權力時,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人民自由或權利者,國家應負損害賠償責任。公務員怠於執行職務,致人民自由或權利遭受損害者亦同。 (B) 公務員因故意或過失怠於執行職務,致特定人之自由或權利遭受損害,國家必須負擔損害賠償責任 ✔️ §2 II後段 (C) 國家賠償,應依國家賠償法的規定,不適用民法規定 ❌ §5 國家賠償法第 5 條明定以民法為本法之補充法,諸如賠償之範圍,過失相抵之原則,以及非財產上損害之賠償等項,均可適用民法之規定,使本法在實體上得以完整無缺,並.....看完整詳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