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7 甲涉嫌傷害未成年之乙致死,乙有父母及成年之姐姐共三人,檢察官相驗後,指定乙之姐姐為代行告訴人。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檢察官應指定乙之父或母為代行告訴人,始為合法
(B)檢察官依職權,非依聲請指定代行告訴人,得指定任何利害關係人為代行告訴人
(C)乙之姐姐之告訴,不應與乙生前之意思相反
(D)乙之姐姐受指定後之代行告訴是否合法,並不影響檢察官之偵查起訴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困難0.365559
統計:A(28),B(48),C(78),D(121),E(0)
用户評論
【用戶】Redmushroom
【年級】幼稚園下
【評論內容】(A)根據刑訴236,並未限定代行告訴人範圍(B)得依職權或依利害關係人聲請(C)刑訴236準用233第二項,但本案非告訴乃論之罪
【用戶】岩田光夫
【年級】
【評論內容】(C)告訴乃論之罪,不得與被害人明示之意思相反。(A、B)被害人之法定代理人或配偶,得獨立告訴。被害人已死亡者,得由其配偶、直系血親、三親等內之旁系血親、二親等內之姻親或家長、家屬告訴。
【用戶】snoopy75smb
【年級】研一上
【評論內容】(A)檢察官應指定乙之父或母為代行告訴人,始為合法(X;利害關係人即可當代行告訴人)(B)檢察官依職權,非依聲請指定代行告訴人,得指定任何利害關係人為代行告訴人(X;得依利害關係人聲請)(C)乙之姐姐之告訴,不應與乙生前之意思相反(X;不得與被害人明示意思相反只限告訴乃論罪,本案非告訴乃論罪)(D)乙之姐姐受指定後之代行告訴是否合法,並不影響檢察官之偵查起訴(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