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油! 再加油!! 逆轉勝】評論
(C)農業主管機關公告禽流感預防資訊 =機關警示=事實行為,非行政處分。【機關警示】行政機關對「不特定」民眾所為之公開警示,係行政機關以公告方式或其他方式發布,對一般民眾提供資訊行為,不具有法律效果,例如:氣象機關對天氣的預報,衛生主管機關對流感、公共衛生等有關安全、衛生資訊的提供。(A)徵兵機關對役男體位之判定=行政處分(確認處分)(B)建築主管機關核發之建造執照=行政處分(形成處分)(D)私立大學對違規學生之退學通知=委託行使公權力之行政處分(形成處分) 簡單記憶法︰確認「舊」事實、形成「新」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