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an Liu】評論
國家賠償法 第 2 條 本法所稱公務員者,謂依法令從事於公務之人員。 公務員於執行職務行使公權力時,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人民自由或權利者,國家應負損害賠償責任。公務員怠於執行職務,致人民自由或權利遭受損.....看完整詳解
【whappy501】評論
(A) 公務員故意不法侵害人民自由★★★★,...
【allie】評論
依法執行、合法侵害,國家不負損賠責任
【廖美雅】評論
B選項,國家要補償,不用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