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加油】評論
(A)地方政府不得低於當年度教育主管預算 4.5%
【Ihsuan Hung】評論
(C)中央政府應補助地方辦理身心障礙教育之人事及 業務經費
【Jingyu Weng】評論
D選項法條來自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六條第四項。
【有實學必高中】評論
特殊教育法(1080424)第 9 條各級政府應從寬編列特殊教育預算,在中央政府不得低於當年度教育主管預算百分之四.五;在地方政府不得低於當年度教育主管預算百分之五(A)。地方政府編列預算時,應優先辦理身心障礙教育(B)。中央政府為均衡地方身心障礙教育之發展,應補助地方辦理身心障礙教育之人事及業務經費(C);其補助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商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後定之。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1100120)第 6 條直轄市…鑑定報告。前項鑑定報告…縣(市)主管機關辦理。第一項…由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定之。辦理有關身心障礙鑑定服務必要之診察、診斷或檢查等項目之費用,應由直轄市、縣(市)衛生主管機關編列預算支應(D),並由中央衛生主管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