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根據我國少年事件處理法(民國94年5月15日修正)第五十四條規定,少年轉介輔導處分及保護處分之執行,至多執行至滿幾歲為止?
(A)十五歲
(B)十七歲
(C)十九歲
(D)二十一歲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683929
統計:A(221),B(499),C(696),D(3064),E(0)

用户評論

諺承】評論

嗯  後來想到一個更好記憶的方式

】評論

對於青少年保護管束處分=不管三七21了拉!=最多到21歲就不管了另18歲+最多3年延長=21歲

AdzukiPan】評論

三年以上屬於重罪,十八歲犯重罪一般不會給予保護處分。所以最多就是18+3=21。

我要當老師】評論

18(原本規定)+3(可延三年) = 21少年事件處理法第 53 條    保護管束與感化教育之執行,其期間均不得逾三年第 54 條    少年轉介輔導處分及保護處分之執行,至多執行至滿二十一歲為止。 執行安置輔導之福利及教養機構之設置及管理辦法,由少年福利機構及兒 童福利機構之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yuan **已上岸**】評論

第 53 條        保護管束與感化教育之執行,其期間均不得逾三年少年轉介輔導處分及保護處分之執行,至多執行至滿幾歲為止?如果18歲開始執行,最多執行3年=21歲

林彤彤】評論

18(原本規定)+3(可延三年) = 21少年事件處理法第 53 條        保護管束與感化教育之執行,其期間均不得逾三年第 54 條        少年轉介輔導處分及保護處分之執行,至多執行至滿二十一歲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