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4 除有特別規定外,下列何者不具公務人員之一般任用資格?
(A)身心障礙者
(B)褫奪公權已復權者
(C)無中華民國國籍者
(D)非出生於中華民國現行有效統治地區者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非常簡單0.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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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fang】評論

第 28 條 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 一、未具或喪失中華民國國籍。 二、具中華民國國籍兼具外國國籍。但其他法律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 三、動員戡亂時期終止後,曾犯內亂罪、外患罪,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四、曾服公務有貪污行為,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五、犯前二款以外之罪,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尚未執行或執行未畢。但受緩刑宣告者,不在此限。 六、曾受免除職務懲戒處分。七、依法停止任用。八、褫.....看完整詳解

lumous2001】評論

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8 條★★★★★★★★,...

小七】評論

直觀的思考,沒有中華民國國籍,表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