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ny12345647】評論
沒受特別委任不得為訴訟上和解、捨棄、認諾、上訴、反訴、再審
【陳桑妮】評論
我以為自認和認諾是一樣的意思 ……
【黑】評論
參照最高法院44年台上字第165號判例節錄「民事訴訟法第三百八十四條所謂認諾,係指對於訴訟標的之承認者而言,若僅對於他造主張之事實而為承認,則屬自認,不得謂之認諾。」
【a89281】評論
第70條訴訟代理人就其受委任之事件有為一...
【我還想繼續努力~(111年】評論
民事訴訟法 第 70 條訴訟代理人就其受委任之事件有為一切訴訟行為之權。但捨棄、認諾、撤回、和解、提起反訴、上訴或再審之訴及選任代理人,非受特別委任不得為之。關於強制執行之行為或領取所爭物,準用前項但書之規定。如於第一項之代理權加以限制者,應於前條之委任書或筆錄內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