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0 本案尚未繫屬者,命假扣押之法院應依聲請命債權人於一定期間內起訴。下列何者與前述之起訴有同一效力?
(A)聲請為本票裁定
(B)聲請為定暫時狀態之處分
(C)依法開始仲裁程序
(D)聲請參加訴訟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困難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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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Zong】評論

第529Ⅱ規定:「下列事項與前項起訴有同一效力:一、依督促程序,聲請發支付命令者。二、依本法聲請調解者。三、依第三百九十五條第二項為聲明者。四、依法開始仲裁程序者。五、其他經依法開始起訴前應踐行之程序者。六、基於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而聲請假扣押,已依民法第一千零十條請求宣告改用分別財產制者。」

李真率】評論

第 529 條

a89281】評論

第529條本案尚未繫屬者,命假扣押之法院...

已上榜~又上榜~再上榜】評論

速解:定暫時狀態假處分之聲請,應以本訴已繫屬法院為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