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gary88255
【年級】
【評論內容】681 合夥財產不足清償合夥之債務時,各合夥人對於不足之額,連帶負其責任因為甲是債權人也同時是連債債務人其中一人,所以連帶債務混同而消滅。甲對乙丙只剩單純的債權債務關係
【用戶】Joe Wang
【年級】國一下
【評論內容】本題積欠之九萬元租金為甲乙丙三人合夥時所產生的債 (合夥之債務),各合夥人對於不足之額,連帶負其責任。並非解散後已無合夥財產,所以已不是公同共有,該償還的債務由三人分攤,所以一人只要付3萬解法:民法第六百八十一條:合夥財產不足清償合夥之債務時,各合夥人對於不足之額,連帶負其責任。 民法第二百七十四條:因連帶債務人中之一人為清償、代物清償、提存、抵銷或混同而債務消滅者,他債務人亦同免其責任。 因合夥人之債權人(甲)為合夥人中之一人時,自己亦為連帶債務人中之一人,其對於合夥之債權與其所負之連帶債務已因混同而消滅,所以他合夥人(乙、丙)亦同免其責任。(民法§274)故該合夥人(甲)對於他合夥人(乙、丙),僅得依民法...
【用戶】gary88255
【年級】
【評論內容】681 合夥財產不足清償合夥之債務時,各合夥人對於不足之額,連帶負其責任因為甲是債權人也同時是連債債務人其中一人,所以連帶債務混同而消滅。甲對乙丙只剩單純的債權債務關係
【用戶】Joe Wang
【年級】國二上
【評論內容】本題積欠之九萬元租金為甲乙丙三人合夥時所產生的債 (合夥之債務),各合夥人對於不足之額,連帶負其責任。並非解散後已無合夥財產,所以已不是公同共有,該償還的債務由三人分攤,所以一人只要付3萬解法:民法第六百八十一條:合夥財產不足清償合夥之債務時,各合夥人對於不足之額,連帶負其責任。 民法第二百七十四條:因連帶債務人中之一人為清償、代物清償、提存、抵銷或混同而債務消滅者,他債務人亦同免其責任。 因合夥人之債權人(甲)為合夥人中之一人時,自己亦為連帶債務人中之一人,其對於合夥之債權與其所負之連帶債務已因混同而消滅,所以他合夥人(乙、丙)亦同免其責任。(民法§274)故該合夥人(甲)對於他合夥人(乙、丙),僅得依民法...
【用戶】gary88255
【年級】
【評論內容】681 合夥財產不足清償合夥之債務時,各合夥人對於不足之額,連帶負其責任因為甲是債權人也同時是連債債務人其中一人,所以連帶債務混同而消滅。甲對乙丙只剩單純的債權債務關係
【用戶】Joe Wang
【年級】國二上
【評論內容】本題積欠之九萬元租金為甲乙丙三人合夥時所產生的債 (合夥之債務),各合夥人對於不足之額,連帶負其責任。並非解散後已無合夥財產,所以已不是公同共有,該償還的債務由三人分攤,所以一人只要付3萬解法:民法第六百八十一條:合夥財產不足清償合夥之債務時,各合夥人對於不足之額,連帶負其責任。 民法第二百七十四條:因連帶債務人中之一人為清償、代物清償、提存、抵銷或混同而債務消滅者,他債務人亦同免其責任。 因合夥人之債權人(甲)為合夥人中之一人時,自己亦為連帶債務人中之一人,其對於合夥之債權與其所負之連帶債務已因混同而消滅,所以他合夥人(乙、丙)亦同免其責任。(民法§274)故該合夥人(甲)對於他合夥人(乙、丙),僅得依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