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eff340606】評論
撤銷課予義.....
【小花】評論
行政訴訟是人民與行政機關,有公法上之爭議,除了法律有特別規定外,原則上可以提起行政訴訟,行政訴訟的類型可分為下列幾種:(一)撤銷訴訟:撤銷訴訟,依行政訴訟法第4條規定,是指人民因行政機關之違法處分,認為損害其權利或法律上之利益,經依訴願法提起訴願,而不服其決定或提起訴願逾三個月不為決定或延長訴願決定期間逾二個月不為決定者,得向高等行政法院提起之訴訟,以求撤銷或變更違法的行政處分及訴願決定。例如:甲申請營業登記,遭經濟部作出否准登記之行政處分,甲若想要撤銷該行政處分,須依行政訴訟法第4條第1項提起撤銷訴訟。(二)課予義務之訴:中央或地方機關對於人民依法申請之案件,應作為而不作為時,如因此致生損害於...
【蔡大芳】評論
25 下列何者非屬行政訴訟法明文規定之訴訟類型?(A)撤銷訴訟(O)行政訴訟法(B)課予義務訴訟(O)行政訴訟法(C)一般給付訴訟(O)行政訴訟法(D)國家賠償訴訟(X)國家賠償法
【110國營企管職員正取 感】評論
摩友口訣:義銷付認(義消赴任)
【Auko Re】評論
A:國家賠償訴訟的管轄法院屬於雙軌制,一是依國家賠償法第12條之規定,損害賠償之訴,除依本法規定外,適用民事訴訟法之規定,向民事法院提起損害賠償訴訟;二是向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時,依照行政訴訟法第7條合併請求損害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