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於.......】評論
輸入規定摘要:1.犬、貓應滿 90 日齡以上,並植入晶片。於輸入 30 日前至 1 年之期間內,完成狂犬病不活化疫苗預防注射。參考:https://www.baphiq.gov.tw/upload/baphiq/files/web_structure/13028/20107.pdf
【八寶粥~】評論
法規名稱:廢 犬貓輸入檢疫作業辦法 EN 舊法雖廢除但是內容細節改不多廢止日期:民國 106 年 05 月 03 日法規類別:廢止法規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廢話一下題庫都四年左右一庫法規年年在改,當然標準答案會依照最新法規為準但是在專技高考中新法規很少考~原因是四一年庫的關係,除非當年剛換新題庫抽題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M0130011https://www.baphiq.gov.tw/files/web_articles_files/baphiq/16487/16410.pdf廢除後隔兩天發的公告有修正一些東西~無聊的可以去看看~十、自狂犬病疫區輸入之一般犬、貓,應符合下列規定:(一)植入晶片。(二)輸入一年前至輸入三十日前之期間內,完成狂犬病不活化疫苗預防注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