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依照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有關身心障礙 學生的教育需求評估項目,以下何者不包含在內?
(A)學科領域學習
(B)情緒
(C)知覺動作
(D)家庭狀況。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70772
統計:A(151),B(135),C(107),D(1586),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情緒行為障礙之鑑定、聽覺障礙之鑑定

用户評論

【用戶】蔡小酒

【年級】高一下

【評論內容】第二十二條        各類身心障礙學生之教育需求評估,應包括健康狀況、感官功能、知覺動作、生活自理、認知、溝通、情緒、社會行為、學科(領域)學習等。 各類資賦優異學生之教育需求評估,應包括健康狀況、認知、溝通、情緒、社會行為、學科(領域)學習、特殊才能、創造力等。 前二項教育需求評估,應依學生之需求選擇必要之評估項目,並於評估報告中註明優弱勢能力,所需之教育安置、評量、環境調整及轉銜輔導等建議。

【用戶】我可以!

【年級】大二上

【評論內容】***需求評估:身障: 健康狀況、認知、溝通、情緒、學科(領域)學習、社會行為、感官功能、知覺動作、生活自理資優: 健康狀況、認知、溝通、情緒、學科(領域)學習、社會行為、特殊才能、創造力

【用戶】努力再努力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家庭狀況不是教育需求

【用戶】C.Lu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

【用戶】蔡小酒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第二十二條          各類身心障礙學生之教育需求評估,應包括健康狀況、感官功能、知覺動作、生活自理、認知、溝通、情緒、社會行為、學科(領域)學習等。       各類資賦優異學生之教育需求評估,應包括健康狀.....看完整詳解

【用戶】111正式老師

【年級】大四上

【評論內容】家庭狀況不是教育需求

【用戶】C.Lu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

【用戶】1

【年級】大一上

【評論內容】身障: 溝通、認知、情緒、學科(領域)學習、社會行為、健康狀況、感官功能、知覺動作、生活自理資優: 溝通、認知、情緒、學科(領域)學習、社會行為、健康狀況、特殊才能、創造一樣部分之口訣-通 知 勤 學 社 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