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7 有關刑法第 266 條賭博罪的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在地下賭場與電玩機台對賭,贏得鉅額金錢,因非與人對賭,不成立本罪
(B)在自家騎樓前賭博,成立本罪
(C)賭博罪為對向犯,對賭的二人不能成立刑法第 28 條共同正犯
(D)同時同地的數次賭博,成立一罪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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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娥冷】評論

(A)刑法第266條但書「供人暫時娛樂之★(...

R】評論

正確B 自家騎樓非攻更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C 對向犯不可成立共同正犯D 需視時空緊密與否為斷錯誤A 賭博罪並未規定僅能與人對賭為之,以電玩機台亦可犯之,除非僅供暫時娛樂

Kevin Chen】評論

賭博罪不以『與人』對賭為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