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kkcar】評論
除了302私行拘禁306侵入住居,還有什麼是繼續犯的嗎?
【李真率】評論
https://www.3people.com.tw/%E7%9F%A5%E8%AD%98/%E5%88%91%E6%B3%95%E4%B9%8B%E8%A1%8C%E7%82%BA%E8%88%87%E7%8A%AF%E7%BD%AA%E9%A1%9E%E5%9E%8B6/%E5%85%AC%E8%81%B7%E7%89%B9%E7%A8%AE%E8%80%83%E8%A9%A6-%E4%B8%80%E8%88%AC%E8%AD%A6%E5%AF%9F%E7%89%B9%E8%80%83-%E8%A1%8C%E6%94%BF%E8%AD%A6%E5%AF%9F/2d2bb47c-3458-41f2-8da2-41a0e7558b27
【huhuihsuan】評論
筆記#
【SeniorHan】評論
繼續犯: 犯罪始符合構成要件後,仍具........
【Hsuen】評論
筆記#狀態犯:著手→ 既遂(法益侵害同時終了)繼續犯:著手→既遂(法益侵害.....看完整詳解
【皓】評論
回三樓 347擄人勒贖罪也是繼續犯喔
【棒!】評論
指的是犯罪的結果不會因為犯罪行為一結束就達成,而是會持續進行。 例如刑法第302條的妨礙自由罪例如,行為人以非法之方法,私行拘禁他人,使他人因之喪失自由,即屬「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之既遂犯(§302Ⅰ),行為人在釋放被害人之前,其妨害自由之違法情狀,仍在繼續進行中,直至被害人重獲自由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