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5 幫派份子甲路上遇到仇家乙,便掏槍射擊乙未中,乙為保命開槍反擊,卻誤中路人丙,丙死亡。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乙對甲射擊,屬正當防衛,故不成立殺人未遂罪
(B)乙對甲射擊,屬禁止錯誤,減輕其刑
(C)乙對甲射擊,屬禁止錯誤,不成立犯罪
(D)乙誤射丙,係屬客體錯誤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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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Ferr】評論

1. 乙為保命而開槍反擊,可知甲乙槍戰進行中,核屬正當防衛構成要件之: 為除去現在之不法侵害。2. 故乙得主張正當防衛甲的射擊 而論誤殺丙的行為屬: 過失殺人罪/打.....

╰(;´༎ຶД༎ຶ`)╯】評論

應為打擊錯誤 BCD刪除

人生有好多事要做,考試只是】評論

乙對丙不成立殺人未遂而是過失致死  (對其並無殺人故意)乙對甲因為有現在不法侵害,可以主張正當防衛 ----但過當第 23 條對於現在不法之侵害,而出於防衛自己或他人權利之行為,不罰。但防衛行為過當者,得減輕或免除其刑。

eric111617】評論

乙應該可以論防衛過當,得減輕其刑。但就四個選項而言,A是最適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