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2 甲於高速公路以符合該路段之速限駕駛,突有乙自路中分隔島竄出,甲剎車不及而撞上乙,致乙當場死亡。甲不成立過失致死罪之理由為何?
(A)正當防衛
(B)無責任能力
(C)未違反注意義務
(D)緊急避難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非常簡單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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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Hsu YeanHsin】評論

在臺灣實務上...不是那麼一回事應注意,能注意,未注意

yamoler Teac】評論

關鍵字:乙→突有....分隔島竄出→但按...

蝦皮:教育學程考題彙編】評論

關鍵字:乙→突有....分隔島竄出→但按...

棒!】評論

「作為義務」其法源依據主要係依刑法第15條第1項規定:「對於犯罪結果之發生,法律上有防止之義務,能防止而不防止者,與因積極行為發生結果者同。」乃以行為人是否具有「保證人地位」來判斷其在法律上有無防止犯罪結果發生之義務,進而確認是否應將法益侵害歸責予行為人之不作為。而「注意義務」其法源依據主要來自同法第14條第1項規定:「行為人雖非故意,但按其情節應注意,並能注意,而不注意者,為過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