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5 甲遭乙持棒毆傷倒地,乙見甲已受傷,放話他的仇已經報完了,未來兩不相欠,乙隨即轉身離去,未料甲竟從後偷襲正要離開現場的乙,導致乙背部受輕傷,甲之刑責為何?
(A)甲成立故意傷害罪
(B)甲屬正當防衛,不成立犯罪
(C)甲成立過失傷害罪
(D)甲欠缺期待可能性,不成立犯罪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非常簡單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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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Д༎ຶ`)╯】評論

甲並非正當防衛,因侵害業.....看完整詳解

蝦皮:教育學程考題彙編】評論

甲偷襲乙非『正當防衛』,因為乙之侵...

棒!】評論

這個行為已經發生結果了,但甲卻偷襲了已經要離開了乙,就是故意犯罪,並非正當防衛期待可能性: A.指行為人在行為時,有能力可以不為不法之行為,但行為人卻違背法規範之期待,而執意為不法行為,故具有「可非難性」

宇凡ig:Yu_Fan_2】評論

[普及知識絕不販賣,考友歡迎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