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3 甲盜刷乙的信用卡購買皮包,甲在簽帳單上偽造乙的簽名,老闆丙沒有核對該簽名是否與卡片後面的簽名相符。依實務見解,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甲成立刑法第 339 條詐欺罪
(B)甲成立刑法第 201 條之 1 偽造信用卡罪
(C)甲成立刑法第 219 條行使偽造署押罪
(D)甲成立刑法第 201 條偽造有價證券罪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6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煎魚喵】評論

最高法院 92 年台上字第 561 號刑★★★:...

wangchauyau】評論

A實務:足以生損害於原持卡人、發卡...

icered】評論

補充4F在制式文書上偽造他人的署押,仍需判斷簽署後的文書是否足以彰顯簽署人有無對外為表示之意思。若有,構成偽造文書;若簽署僅為表彰人格同一性之證明,則僅構成偽造署押。

小矮人】評論

刑法第219條是沒收規定。沒有行使偽造署押罪只有偽造署押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