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5 下列各案例中,若被誘人均有家庭或監督權人時,何者應論以刑法第 241 條之略誘罪?
(A)甲以恐嚇將殺害全家的方式,迫使已婚並且已成年之乙脫離家庭
(B)甲透過交友軟體,以甜言蜜語使 15 歲的乙陷入情網,並誘使其脫離家庭與甲同居
(C)甲於海外經營應召店,意圖營利而以詐術使已成年的乙離家賣淫
(D)甲與 20 歲的乙交往遭乙父丙反對,甲對丙施強暴,乙女得以趁機脫離家庭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8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哲學系氣質妹」】評論

刑法規定

Nan】評論

和誘→係指沒有違反被害人的意思而引誘之。...

wangchauyau】評論

240及241條的「未滿二十歲」,已配合民法修正為「未成年人」,民法成年改為18歲。只有未成年人才有略誘和和誘之分。

摩埃】評論

<2021/10/20>~最新解析~摩埃解題~快速破題~======只說重點,不講廢話======<<說在前面>>只有未成年才能論和誘略誘,唯一例外是成年已婚可論和誘第240條(和誘罪):未成年、和平;成年已婚(告乃);第241條(略誘罪):未成年、強暴脅迫詐欺;未滿16一律論略誘(A)「恐嚇」成年已婚脫離家庭,非和誘;應論第298條(略誘婦女結婚罪、加重略誘罪)(B)「15歲」脫離家庭與甲同居,未滿16歲,一律論略誘(C)「海外」「意圖營利」「成年」離家賣淫第297條(意圖營利以詐術使人出國罪)(D)成年未婚脫離家庭,非和誘、略誘,應論第298條(略誘婦女結婚罪、加重略誘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