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57 甲一棒打傷乙丙二人,案經乙提起自訴,於地方法院審理中,乙與甲達成和解,欲撤回對甲的自訴,但因丙與甲之和解未成。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甲打傷乙丙,為想像競合犯,乃單一性案件,若丙仍欲訴追,則乙不得撤回對甲之自訴
(B)乙得撤回對甲的自訴,惟乙撤回後不得再行告訴,丙可另向檢察官提出告訴
(C)同一案件,經提起自訴者,不得再行告訴,故乙撤回自訴後,丙仍不得另行告訴
(D)自訴一旦提起即不得撤回,故乙對甲之撤回自訴,不生效力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83371
統計:A(91),B(1474),C(182),D(21),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成績評量準則、不服再議後之交付審判、準備程序

用户評論

Karen Lai】評論

訴324:同一案件經提起自訴者,不得再行告訴或為第二百四十三條之請求。訴325第3項:撤回自訴之人,不得再行自訴或告訴或請求。(答案B無誤)

Mei】評論

??

@@】評論

B)乙得撤回對甲的自訴,惟乙撤回後不得再行告訴,丙可另向檢察官提出告訴 (C)同一案件,經提起自訴者,不得再行告訴,故乙撤回自訴後,丙仍不得另行告訴 是乙不可以再行自訴、告訴、請求,不是丙(D)自訴一旦提起即不得撤回,故乙對甲之撤回自訴,不生效力 325條:告訴或請求乃論之罪,自訴人於第一審辯論終結前,得撤回其自訴。撤回自訴,應以書狀為之。但於審判期日或受訊問時,得以言詞為之。書記官應速將撤回自訴之事由,通知被告。撤回自訴之人,不得再行自訴或告訴或請求。

Wei-ting Liao】評論

不得自訴和告訴的是撤回之人

syuan】評論

B)乙得撤回對甲的自訴,惟乙撤回後...

きんじょうすい】評論

(B)乙得撤回對甲的自訴,惟乙撤回後不得再行告訴,丙可另向檢察官提出告訴57 甲一棒打傷乙丙二人,案經乙提起自訴 乙與甲達成和解,欲撤回對甲的自訴,                                       案經丙與甲未和解,丙可另向檢察官提出告訴刑法277傷害告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