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1 甲對乙提起清償借款之訴,於第一審本案終局判決後,撤回起訴。1年後,甲又向管轄法院對乙提起同一之清償借款之訴,受訴法院應如何裁判?
(A)以欠缺權利保護必要判決駁回
(B)經言詞辯論後為本案判決
(C)以裁定駁回起訴
(D)以無理由判決駁回起訴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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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用戶】Zong

【年級】高一下

【評論內容】第249條(訴訟要件之審查及補正)﹝1﹞原告之訴,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法院應以裁定駁回之。但其情形可以補正者,審判長應定期間先命補正:  一、訴訟事件不屬普通法院之審判權,不能依法移送。  二、訴訟事件不屬受訴法院管轄而不能為第二十八條之裁定。  三、原告或被告無當事人能力。  四、原告或被告無訴訟能力,未由法定代理人合法代理。  五、由訴訟代理人起訴,而其代理權有欠缺。  六、起訴不合程式或不備其他要件。  七、當事人就已繫屬於不同審判權法院之事件更行起訴、起訴違背第二百五十三條、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二項之規定,或其訴訟標的為確定判決效力所及。(C)  八、起訴基於惡意、不當目的或有重大過失,且事實上或法律上之主張欠缺合理依據。

【用戶】志聰

【年級】國二下

【評論內容】民事訴訟法第 249 條

【用戶】Zong

【年級】高一下

【評論內容】第249條(訴訟要件之審查及補正)﹝1﹞原告之訴,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法院應以裁定駁回之。但其情形可以補正者,審判長應定期間先命補正:  一、訴訟事件不屬普通法院之審判權,不能依法移送。  二、訴訟事件不屬受訴法院管轄而不能為第二十八條之裁定。  三、原告或被告無當事人能力。  四、原告或被告無訴訟能力,未由法定代理人合法代理。  五、由訴訟代理人起訴,而其代理權有欠缺。  六、起訴不合程式或不備其他要件。  七、當事人就已繫屬於不同審判權法院之事件更行起訴、起訴違背第二百五十三條、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二項之規定,或其訴訟標的為確定判決效力所及。(C)  八、起訴基於惡意、不當目的或有重大過失,且事實上或法律上之主張欠缺合理依據。

【用戶】志聰

【年級】國二下

【評論內容】民事訴訟法第 249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