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75 我國人甲被 A 國人乙詐欺,與 B 國人丙訂立藥品買賣契約。甲、丙明示約定契約準據法為 A 國法,丙對乙之詐欺行為知之甚詳。甲轉匯價金至丙在 C 國銀行之戶頭後發現詐欺情事,立即對丙表示撤銷系爭買賣契約,並要求丙返還已支付之價金未果,遂於我國法院對丙提起訴訟,就返還價金之問題,我國法院應適用何國法律?
(A)應適用我國法
(B)應適用 A 國法
(C)應適用 B 國法
(D)應適用 C 國法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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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艾雅亞】評論

第 20 條1.法律行為發生債之關係者,...

Noel Peng】評論

因撤銷買賣契約,丙所得價款為不當得利,依第24條但書不當得利因給付而發生者,依該給付關係所生之法律關係所應適用之法律==>依原契約約定的準據法A國法。

奉尚弼】評論

就返還價金之問題→如認係屬主張民法第259條解除契約之回復原狀請求權,所應適用之法律依照涉民法第20條規定,本應適用當事人所合意適用之法律(A國法)。第 20 條法律行為發生債之關係者,其成立及效力,依當事人意思定其應適用之法律。